河北省冀州市的秦天(化名)在百度網站的“衡水吧”上發了一個“有這樣一個黑法官”的帖子,對衡水市某法院女法官楚虹(化名)進行誹謗,日前被公安機關處以10日拘留、500元罰款。
據《燕趙都市報》報道,楚虹在一次無意上網時發現,在百度網站的“衡水吧”上掛着一張關於她的帖子。儘管帖子沒有直指她的真實姓名,卻點明瞭她的工作單位以及同事們平素對她的暱稱,以及丈夫、妹妹的情況,使熟悉她的人一看便知說的就是楚虹。
那張帖子用戲謔的口吻,歷數她在去年主審一樁訴訟時,用盡心思迫使發帖者邀其到全市知名酒店吃飯,且巧立名目索賄一萬元。帖子裏的她被描繪成了一個無恥的貪婪法官。這個不足千字的帖子在網上激起千層浪,短短几天時間裏,跟帖鋪天蓋地而來。後來,跟帖已從對楚虹的“個人批判”上升到質疑整個衡水市法官隊伍。面對與日俱增的跟帖,楚虹報了警。
接到報案後,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康復街派出所民警調查後,認定發帖者已經構成對楚虹的誹謗。辦案民警三赴京城,警方掌握的所有線索一同指向冀州市的秦天。秦天去年曾經打過一場官司,楚虹是主審法官,這起官司秦天敗訴了。訴訟中,秦天向楚虹行賄不成,就把敗訴的原因算到了楚虹頭上,並決心利用網絡給楚虹一點顏色看看。
秦天說他“創作”帖子的靈感來自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對於請客、送禮的描述與刻畫,爾後經過精心“構思”,嫁接到了楚虹身上編造出楚虹藉口“買手機”“看親戚”三次向他索賄一萬元的“故事”。
衡水市公安局一位負責人說,在網絡世界裏,不少人認爲可以爲所欲爲,無法無天,可事實並非如此,網絡行爲,甚至是“網言網語”同樣受到法律的約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秦天虛構事實並在網上發佈,對楚虹的名譽造成了實質的損害。警方依據此項規定,處以秦天10日拘留,並處5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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