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廳:我省(四川省)又一起稽查員殉職悲劇
交通行政執法環境“越來越差”
悲劇引發對“追擊執法”的反思
交通稽查人員追蹤一輛欠費貨車10多公里,結果在一段顛簸公路引發連續悲劇:車速快而失控的貨車飛落下鋼架,兩名無辜過路羣衆被砸傷,貨車司機將執法的稽查員捅成一死一傷!前日下午發生在青白江區的這起罕見的稽查員被殺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關注,此事也引起了稽徵主管部門——省交通廳的高度重視。昨日,省交通廳副廳長鄭勇趕到青白江,看望和慰問了死者家屬和傷者。省交通廳稽徵局一位領導透露,這已是我省發生的第二起交通稽查人員因公殉職事件。
最新進展
成都稽徵處通報“12·12”事件
昨(13)日,成都稽徵處給成都市交委彙報了事件的情況。通報中稱,青白江區稽徵所正式職工向泉隊長帶隊正常執法,電子眼查獲車牌號川AT7692微貨從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欠養路費19個月,按規定,該車欠養路費和滯納金近14000元。稽查員對該車進行跟蹤達15公里,在永紅村路段,逃逸車上的鐵架從車廂上飛落,砸傷過路羣衆,逃逸車衝到了路邊菜地。隨後,車主便惱羞成怒,從車上衝下來,踢爛了稽查車輛的左前車窗玻璃。
於是,稽查人員立即下車進行制止,稽查員三人想把車主控制住,兩人把住他的手,一人從後面把他抱住,抱住右手的是唐建武,左手是賴鵬武(昨日本報音爲賴新武),後面是肖軍,此時是前日下午4點。車主趁稽查人員毫無防備時,突然抽出尖刀捅刺唐和賴兩人,其他稽查人員隨後趕到,將其制服。同時有人向110報了警,併火速將傷者送往青白江區醫院搶救,唐建武隨後在下午4點15分因公殉職。
副廳長肯定其爲“一名合格的稽徵員”
昨日下午,省交通廳副廳長鄭勇和省稽徵局、青白江區的主要分管領導趕到殯儀館,在殯儀館內,數百個花圈放在靈堂門外,陸續還有一些單位趕來弔唁,靈堂門口,“秉公執法壯烈犧牲稽徵英雄浩氣長存”肅穆對列,悲痛欲絕的家屬每見到一位趕來弔唁的親友,現場就陷入一片痛哭,與低沉的哀樂寄託着對唐建武的悼念。
“唐建武同志爲了稽查事業獻出了自己年僅27歲的生命,他是在稽查執法時因公殉職的,他是一名合格的稽徵員,感謝你們爲稽查事業培養了一名好兒子!”鄭廳長握住唐建武父母的手,希望他們節哀保重,隨後,他向唐建武的遺體鞠躬。此時,靈堂內所有家屬哭成一片,另在場的每一位人聽了都忍不住落淚。
傷者穩定:稽查員被刺傷心臟
隨後,鄭副廳長等人趕到青白江區醫院,分別看望了稽徵員賴鵬武和受傷太婆,並送去了慰問金。記者趕到外一科,受傷的太婆陳素芳已經對說話有所反應,但還是非常虛弱,“今天早上她終於開口說話了,第一句就是說她渾身好痛。”陳素芳的兒子鄭福剛對記者說。據醫生講,他們對陳進行了進一步檢查,除頭頂顱部受傷外,頸椎、環椎已裂開兩個小口,昨日傍晚,他們請來了華西醫院專家進行了會診,目前還在觀察中,情況還不能說很樂觀,“畢竟婆婆已經70多歲了,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
而受傷稽查員賴鵬武比昨日有所好轉,還未脫離生命危險。一位醫生透露,賴被鈍器刺傷了心臟,心臟上被弄傷一個長達5釐米的創口,要不是搶救及時,肯定也沒希望了。
警方:幾天後對外公佈案情
行兇後,貨車司機被110巡警擋獲,記者瞭解到,青白江區公安分局成立了專案組,刑警大隊派精幹警力介入稽徵員被殺案進行調查。
記者瞭解到,川AT7692登記車主名爲吳桂芳,住金牛區鐵路新村,但行兇司機是一名年輕男子,記者初步獲知其叫曾偉紅,稽查車是否一路追攆他貨車?衝下田埂後,稽查員有沒有對他進行圍打?他在什麼情形下、從哪兒拿來的兇器對兩名稽查員怒捅?記者幾經努力想採訪這位直接當事人,但警方以案情還未結案、正在補充偵查爲由拒絕任何採訪,分局政治處警官告訴記者,目前該司機已被送到青白江看守所,由於案情影響面大,刑偵人員正在全力調查,但相信幾天後案情會有結論,會通過媒體對外公佈。
稽徵局:代價太沉重了!
“我們的交通稽徵工作越來越難,這次又發生稽查員被殺的事件,真的是代價太沉重了!”省稽徵局辦公室徐主任提及此事時神情凝重。徐主任說,這已經是我省發生的第二起稽徵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被殺致死的悲劇,並非昨日成都某報稱的“四川省首例”,前年,攀枝花曾發生過類似慘劇,稽查人員在執法時,涉嫌欠費車輛直接開車撞向稽查人員,導致其因公殉職。
執法環境越來越差,稽查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遭到漫罵、毆打,幾乎是常有的事。徐主任告訴記者,目前,交通行政執法面臨尷尬境地,稽徵環境惡劣,車主構成複雜,全省在執法一線的稽查人員僅有1000多人,卻要面對200多萬車輛,相當數量的車主交費意識差,而近段時間又有學者提出“徵收養路費違法”。社會上關於“費改稅”的聲音很大,車主更不願意交納養路費,甚至直接與稽查人員對抗。這次兩名稽查員死傷,只是這種牴觸發揮到了極端。
昨日,記者採訪時,受傷羣衆家屬和事發地的羣衆對事件的經過又有了另一種最普遍的描述:稽查車輛追攆運玻璃的貨車,貨車鋼架打傷兩個婆婆,稽查車看到“追出事了”,就準備離開現場,車已經在公路上掉頭時,貨車司機怕自己要承擔傷者的全部責任,就衝上去攔住稽查車不準走,車玻璃被打壞,幾名稽查員就跳下車暴打該司機,隨後司機才一怒之下連捅兩名稽查員。當省稽徵局和成都市稽徵處的人聽到這樣的說法時,顯得很寒心:“執法中遭車主漫罵,我們的稽查人員可以不計較,但羣衆普遍對我們的稽查工作不理解、不支持,這讓我們特別難受!這也是對死去的稽查員極大的傷害!”
這起悲劇中,稽查方是否進行“追擊執法”,一直是衆媒體追問的話題。青白江交通稽徵所張所長說,他的稽查員從頭到尾都是在“跟蹤”、“尾隨”,是想等到欠費車自己停下來,他們沒有進行追攆,但目擊羣衆稱是追攆才導致一死四傷。昨日,記者爲此向成都市稽徵處一位處長詢問,該處長沒有正面回答此次事件中稽查車是否“追擊執法”,但他強調說,交通稽徵一般分自動交費和上門催交、上路執法兩種,省上一個文件規定了交通稽徵有上門或上路稽查執法權利的精神,上路執法,對欠費車攔截還是追?怎麼追?追的速度保持多少算追攆或者算尾隨,這些都沒有明確的規定,現實的執法情況也很難作出界定。
受傷市民家屬:追攆追出禍來
昨日中午,陳素芳的妹妹、兒子、女兒和兒媳婦一羣人趕到青白江交通稽徵所,見到省市區稽徵的領導,馬上大聲說:“是你們追攆貨車,貨車東西才掉下來砸傷老人家的!你們必須承擔她的醫療費用!”稽徵所張所長說,這事屬交通事故,應該到交警大隊詢問,貨車司機是直接負責人。“你們稽查車不去追,那車就不會跑那麼快,鋼架就不會飛落下來,婆婆就不會傷成那個樣子,反正是你們執法引起的,我們就找你們!”一羣家屬不依不撓。“我們已經給你們墊付1萬元了。”“不夠,傷太重,昨天一天就全部用完了,再沒錢醫院就可能要停藥了!”現場一度陷入混亂,交通稽徵所只好撥打了110報警。
下午,家屬又追到青白江區交通局,直到下午2點半,省交通廳領導給了家屬一個明確的答覆:他們將繼續墊付陳素芳的醫療費用,並要求青白江區人民醫院全力治療,“先把傷治好,誰的責任,責任的大小以後再說,羣衆確實是在我們執法過程中無辜受傷的,作爲一個負責任的執法部門,我們就應該積極應對,做好羣衆的安撫工作。”省稽徵局一位領導表示。
反思:執法如何才能做到安全
一次交通稽查執法中,兩名羣衆受傷,一稽查員重傷,一稽查員獻出生命,殺人者也將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這是一起罕見悲劇。交通行政執法乃至其他更多的執法部門,如何避免類似的悲劇發生?本報對“12·12”事件報道後,很多法律界和執法部門的人紛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指出,在交警執法上,公安部門對交警執法工作的規範無疑值得借鑑。去年,公安部出臺《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規定對交警在道路執法時的自身安全也明確提出了要求,不是特殊任務,絕不在行車道上攔截、檢查車輛或處罰交通違法行爲;如果違法司機拒絕停車的,不站在交通違法車輛前面強行攔截,更不允許腳踏車輛踏板,或者將頭伸進車輛駕駛室,用手強行扒登車輛要求駕駛人停車;除非交通違法行爲人駕車逃跑可能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交警不得駕車追緝。“這樣的規範既保護他人,又很好的保護了自己,減少了執法者的危險,執法部門應該找到保護自我和保護他人的平衡點,這樣才能杜絕類似悲劇的發生。”
路政追趕超載車輛,汽車撞傷行人;城管暫扣無證小販,小販潑油來燙……各種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造成無辜羣衆受傷甚至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作爲執法部門,該如何正確應對、化解矛盾?記者採訪了四川省合勝律師事務所的史正春。史律師稱,就這起事件來說,首先應該搞清楚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無執法不當的行爲,若沒有,那麼受傷者應該直接找到微貨的車主或者駕駛員,要求賠償。在車主不能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適當施加壓力,找到執法人員協助解決是一種妥當的處理辦法。無論從道義上,還是執法角度講,執法人員都應該提供幫助來彌補傷者受到的損害;若有,那麼無辜傷者可以直接找到相關部門解決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嚴格來說,太婆受傷和執法人員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決定誰對誰錯的關鍵因素在於事件本身是否屬於意外交通事故,如果傷者能夠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執法人員執法不當引發,那麼,執法人員及其相關單位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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