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女同性戀者陳香(化名),欲跟同學王芳耍朋友,誰知王芳並非同性戀者,只把她當閨中好友。在王芳遇到23歲的男友張濤(化名)後,便與陳香斷絕了來往。不料陳香由此懷恨在心,夥同女同學劉淋等人將“情敵”張濤捅死。記者昨日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19歲的少女劉淋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陳香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少女脾氣大動刀捅倒男子
這起命案發生在去年6月23日凌晨的都江堰某歌城。6月22日晚張濤和王芳到歌城唱歌,晚10時許,王芳因事離去。23日零時許,王芳回來的時候,幾名女子卻追隨而至,並在歌城內與張濤發生爭吵、抓扯。當時,歌城老闆出來打圓場,將張濤叫到OK廳內。但一女子卻對張濤不依不饒,歌城老闆遂要求雙方到外面去吵。張濤出去不久,歌城老闆就聽說“有人被殺倒了”,出門即見張濤胸前全是血並倒在地上,幾名吵架女子已經不見了。
據陳香後來向警方供述,事發當晚,她和劉淋等人在OK廳唱歌喝酒。因同王芳舊情未了,她便打電話把王芳叫過來。見面後,二人發生爭吵。原來兩人在分手時,陳香向王芳索要“分手費”。結果後來被王芳母親知道了,到學校反映了陳香敲詐一事。爭吵過後,王芳憤然離去,陳香跟隨而去並與張濤發生爭吵、打鬥。同伴劉淋見陳香被張濤打倒在地,就上前幫陳香打張濤。幾分鐘後,劉淋就抓住陳香的手說:“快走,我把人捅倒了!”陳香一行人就打的回到了暫住地。
女同性戀者爭“女友”釀禍
據王芳說,她和陳香是同學。之前她們倆形影不離,關係特別好。有時,陳香看她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後來她從別的同學那裏知道,陳香是個同性戀。之後,她就對陳香敬而遠之。跟張濤戀愛後,她們倆反目成仇。事發當日下午5時許,她跟男友張濤曾在歌城門口遇見陳香、劉淋等人。後來,陳香打電話要求跟她最後談判。結果,二人不歡而散,她返了回來。不料陳香跟在後面,隨即又跟張濤爭吵、打鬥起來。後張濤被殺倒在地,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檢察機關查明:陳香、劉淋等人在都江堰市某歌城門口與張濤相遇。雙方爲王芳之事發生口角,繼而發生抓扯、打鬥,此時劉淋便上前勸解,卻被張濤擊倒在地。於是,劉淋加入戰團,後掏出隨身攜帶的獵刀向張濤的胸、腹等部位連刺十餘刀,張濤經搶救無效死亡。殺人後,兩女子逃回暫住地,被聞訊趕來的民警捉拿歸案。
隨後,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陳香提起公訴。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陳香的家屬向法院主動交付賠償金15000元。法院審理後認爲,陳香不能正確處理生活中的矛盾,而是與人大打出手,其過激行爲是引起悲劇發生的主要原因。劉淋在陳香與他人發生糾紛時,不是積極調和,而是參與打鬥,並在打鬥過程中捅死張濤。據此,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