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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是一項事關全局、影響長遠的複雜系統工程,二十多年來一直以不事聲張的、平靜的、漸進的方式向前推進。它給社會帶來了巨大進步,卻沒有引發社會震盪,成本小,成效大。
最近幾個月有三個重要事例表明,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繼續保持穩步推進的勢頭:一是正在選舉產生的黨的十七大代表,按中共中央通知的要求,代表差額比例不低於15%,比5年前黨的十六大提高了5個百分點;二是上海等地根據中共中央有關文件要求,政府工作部門將按一定比例配備黨外幹部,符合條件的可以擔任正職;三是8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黨政領導幹部任期、交流和迴避三個文件,關於任期的文件規定,黨政領導幹部每個任期爲5年,在同一職位上連續達到兩個任期者,不再推薦、提名或任命擔任同一領導職務,同一層次領導職務累計任期時間不超過15年。
黨代表差額比例的提高,說明黨內民主的擴大,這是過去二十多年來歷次黨代會、人代會業已推行的差額選舉機制的繼續和發展,是選舉制度的改進。黨外人士在政府部門任職,包括任正職,是堅持和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對政府權力分配結構的調整。對縣級以上黨政幹部領導任期的規定,標誌着黨的領導制度和行政領導制度向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方向邁出了重大的一步。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是一項事關全局、影響長遠的複雜系統工程,二十多年來一直以不事聲張的、平靜的、漸進的方式向前推進。其鮮明的特點和風格是:從國情出發,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不斷探索,不斷總結;既方向明確,又不預設框框和時限;既借鑑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搬照抄;既發揚民主走羣衆路線,又不搞羣衆運動;既積極進取,又謹慎穩妥。這種改革方式可稱爲“靜靜的革命”。它給社會帶來了巨大進步,卻沒有引發社會震盪,成本小,成效大。
上世紀九十年代前,國內外常有一種輿論認爲,中國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近些年又聽到一種輿論,說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步子不大,力度太小。其實,這些輿論都是誤解,有失偏頗,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實踐缺乏深入全面的觀察研究。
事實上,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始終伴隨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展開,從未停頓,其廣度、深度、速度和成效有目共睹。每個中國人和注意觀察中國的外國人,都不能不承認,今天的中國與改革前的中國相比,在政治體制方面已經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黨和國家的政治生活和社會環境的寬鬆程度、人民享有的民主與自由程度、黨的領導方式與執政方式、政府的決策機制等等,都取得了巨大進步。
黨的十六大報告,把政治體制改革成果概括爲九個方面,包括堅持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加強法制建設、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權力監督等。筆者認爲有四個方面的變化最明顯。
一是社會主義民主明顯擴大。與過去相比,民主形式豐富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機會增多了,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擇業自由和遷徙自由,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有了更多保證,過去被視爲資產階級觀念的“人權”概念深入人心,並在法律上得到了尊重和保障。基層單位,完善了公開辦事制度,保證了人民羣衆直接行使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共事業的民主權利,村民委員會實行了直接選舉。
二是不斷向法治國家邁進。“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等口號深入人心。反對人治,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成爲社會共識。過去20多年,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加快立法速度,制定了數以百計的法律,僅今年就制定並通過新法25件,改變了過去很多問題“無法可依”的狀況,爲建設現代法治國家打下了基礎。
三是作爲政治體制改革重要內容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顯進展。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和健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爲重點,以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爲目標。擴大了黨員和羣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打破了選任用人中的論資排輩觀念和做法,打破了“大鍋飯”體制,促進了人才合理交流。實行了黨政幹部職務任期制、辭職制和責任追究制。特別是實行黨和國家領導人職務任期制,結束了過去事實上存在的終身制,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四是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有了加強。重點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加強對人財物管理和使用的監督。改革和完善了紀律檢查體制,建立了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質詢制度、民主評選制度、政務公開制度。組織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都有所加強。全國上下形成一套比較健全的反腐體制,每年都有數以百計甚至千計的縣處級以上的貪官落入法網。
在十六大之後,以人爲本,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已成深得民心的新的執政理念。
在看到巨大進步的同時,還必須承認,目前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只能說奠定了初步基礎,仍然任重道遠。現在的問題,關鍵在抓落實、抓執行,鞏固和擴大現有改革成果。如擴大黨內外民主,怎樣做到讓各種民主渠道暢通,使羣衆有話敢說、願意說,充分調動羣衆關心國家大事和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積極性,克服各種各樣有名無實的形式主義。關於法制問題,現在已經立法不少,關鍵在於如何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確保已有法律不折不扣的執行,克服依然嚴重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權力過分集中和對“一把手”實施監督問題,仍然沒有很好解決。貪污腐敗之風還沒有得到根本遏制。這些問題考驗着政治體制改革的成效。
政治體制改革是一場革命,其任務艱鉅,不可能一帆風順。但有了過去二十多年的改革成果作基礎,相信再經過十年二十年的不懈努力,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將基本完善。到那時,那些對中國政治發展說三道四的人,肯定要徹底失望了。(徐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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