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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人建議要修正“龍”作爲中國國家的形象標誌,由此引起網上沸沸揚揚的爭論。主張“棄龍”的人認爲,“龍在西方世界被認爲是一種充滿霸氣和攻擊性的龐然大物,其形象往往會讓部分西方人武斷地產生一些不符合實際的聯想,容易招致誤讀、誤解或別有用心的歪曲”。
記者在美國即興作了小範圍調查,沒有發現美國人在把龍和中國聯繫起來時產生了“不符合實際的聯想”,也沒有“誤讀、誤解或別有用心的歪曲”。記者能力有限,只能作小範圍的調查,不能因此就下結論。
是不是如果西方有人因爲龍的“霸氣和攻擊性”而對中國產生誤解,我們就應該棄龍而就溫順的熊貓或其他什麼“無攻擊性”的動物呢?記者爲此採訪了長期從事東西方文化研究的美國舊金山《矽谷時報》副社長諾曼。他說,現在中國人太在乎西方人的看法,特別是美國人的看法。且不說大多數西方人都接受了“龍”作爲中國的形象,即便真的有別有用心的人按圖索驥,用西方傳說中的"惡龍"來影射攻擊中國,中國也不能因此而亂了方寸,腰腿發軟,把自己民族的精粹捨棄了。
諾曼說,“中國龍”和西方龍完全是兩碼事,“此‘中國龍’非西方龍”。從外形上說,“中國龍”是由九種圖騰組成的新圖騰,龍嘴上有鬍鬚。而西方神話傳說中的龍雖然跟“中國龍”有些相像,但它更像恐龍或蜥蜴,身上長着翅膀,嘴上沒鬍鬚。從象徵意義上說,“中國龍”是吉祥的象徵,是風調雨順的保證,是民族和諧的標誌。而西方的龍在《聖經》裏是“魔鬼”和“撒旦”,“迷惑普天下”,是邪惡和暴力的象徵。如果因爲西方龍而捨棄“中國龍”,那好比削足適履。
諾曼說,或許是因爲“中國龍”和西方龍都沒有真正存在過,是人們想象中的產物,這兩種龍在英文單詞裏都被稱爲DRAGON。這種張冠李戴是歷史造成的,也是東西方文化差異的產物。然而不管怎麼說,當今天人們把龍和中國聯繫起來時,多數西方人心目中龍的形象是人們熟悉的“中國龍”,而非《聖經》裏的“惡龍”,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西方人喜歡中國的舞龍表演,也不會有西方人在自己身上刻上龍的文身,NBA多倫多猛龍隊也不會堂而皇之地把龍作爲其形象標誌。
諾曼說,任何一個國家的形象都不是完美的。美國把極具霸氣和攻擊性而且極爲貪婪的食肉動物禿鷹作爲國家形象,難道美國會因爲禿鷹會引起別國“誤讀、誤解或別有用心的歪曲”而把它換成松鼠嗎?代表俄羅斯的北極熊給人愚笨呆傻的印象,但別人也不會因此而小看了俄羅斯。
在談到是否有必要將DRAGON一詞改爲LOONG來稱呼“中國龍”時,諾曼說,既然多數西方人已經習慣用DRAGON一詞來表述“中國龍”,那麼有什麼必要去通過改名來迎合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呢?
諾曼認爲,中國之所以有人提出要棄龍,其實這是一種傳統的崇洋媚外和恐外懼外的心理在作祟。他說,中國在向世界開放的過程中,一方面不要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另一方面也要警惕一切唯西方馬首是瞻的心態。主張"棄龍"的人還認爲,把龍作爲中國的形象會助長西方國家對中國崛起的擔心。
按此理論,是否把龍換成溫順的熊貓,“中國威脅論”就壽終正寢了呢?其實,鼓吹“中國威脅論”的人並不在乎中國的形象是龍還是其他的什麼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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