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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發展社會事業
發展社會事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舉措。爲了解決目前社會發展滯後於經濟發展的問題,必須加大對社會事業的投入,深化社會領域的各項改革,爲社會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決定》分別對就業、教育、醫療、文化、環境等方面的改革和發展做出了全面部署。
就業是民生之本。未來十幾年,是我國就業壓力最大的時期,也是青壯年人口比重最高的時期。要抓住機遇,創造勞動力充分就業的條件,加快經濟發展,爲老齡化時代的到來做好物質準備。《決定》提出要把擴大就業作爲經濟社會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繼續實行促進就業的財稅、金融政策,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要深化戶籍、勞動就業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職能,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大學生和退役軍人,就業競爭力相對較強,只要期望值不過高,找到相應的工作應當不成問題,要加強對他們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國家再就業政策原來是針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制定的,隨着國企下崗待業人數的減少和城鎮集體企業改革的推進,應逐步將政策扶持範圍擴大到城鎮集體企業下崗職工。要着力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針對農民工工資長期得不到提高和拖欠工資等問題,《決定》指出要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豐富是我國的最大優勢,要把人口多的壓力變爲人力資源財富,必須通過發展教育提高人力資源能力。《決定》提出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設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強化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保證教育經費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傾斜,縮小城鄉、區域教育發展差距。在農村並逐步在城市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對家庭困難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技能性人才短缺,是當前人才結構中的突出矛盾,其根源在於職業教育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發展滯後。必須加快發展職業教育,努力做到高中階段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招生人數各佔50%,並逐步做到所有沒有升上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全部接受職業教育,學會一門專業技能。《決定》提出了一個教育事業發展的明確目標,這就是“努力使勞動者人人有知識、個個有技能”。實現這個目標,是完全必要的,經過努力也是能夠做到的。《決定》還針對我國高等教育在學生能力培養上偏重書本知識,動手能力差,創新意識薄弱,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不強等問題,提出高等教育要“注重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和就業能力、創業能力”。這是對高等教育的人才培養提出的明確目標。《決定》提出的這兩個目標,爲教育事業的發展指明瞭方向,提出了任務。要按照這兩個目標的要求調整教育結構,改革教育體制,充分發揮教育對提高我國人力資源能力的重要作用。要鼓勵社會捐資助學,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規範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
當前醫療衛生體制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淡化,公共服務職能減弱;二是藥價虛高,加重患者負擔;三是醫療保險覆蓋率低。改革醫療衛生體制,是當前社會領域改革面臨的重大課題。《決定》明確了改革的思路,一是要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爲羣衆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重點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以社區衛生服務爲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大醫院和社區衛生機構雙向轉診等制度。二是理順醫藥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推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強化公立醫院公共服務職能,規範收支管理,糾正片面創收傾向。三是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整頓藥品生產和流通秩序,避免藥價虛高和以藥養醫。四是嚴格醫療機構技術准入和人員執業資格,引導社會資金依法創辦醫療衛生機構。五是大力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發展。這些改革措施的貫徹落實,將有效地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爲了滿足人民羣衆不斷提高的文化需求,《決定》提出要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強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突出抓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社區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培育多種所有制的文化企業,增強文化產品的國際競爭力。要充分利用我國豐富多彩、源遠流長的文化資源,創造消費者喜聞樂見的文化產品,既滿足國內需求,又能像物質商品那樣擴大出口,併成爲增強我國軟實力的重要途徑。
《決定》強調要加強環境治理保護,促進人與自然相和諧。要實施重大生態和環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重點搞好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價格政策,建立生態環境評價體系和補償機制,強化企業和全社會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我國“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節能降耗減排的指標,要求五年內使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每年降低4%。從今年前三季度的實際情況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量不但沒有降低,反而繼續升高。實現這一目標的難度相當大,必須研究採取新的有效措施,包括採取技術、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方面的手段,增加有關投入,確保目標的實現。要以實現節能降耗減排指標爲槓桿,推動設備更新、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改變經濟增長過分依賴投資和能源、資源消耗的狀況,真正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文/鄭新立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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