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在高雄市的選舉嚐到甜頭,又認爲謝長廷在臺北市選得很漂亮,信心大增,於是頻頻出手反擊。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提出“釋憲”申請書,就“總統”接受刑事訊問或作證是否違“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一旦“司法院”接受,大法官即應針對本案提出暫時處分,“機要費”案的審判作業要馬上停止。
是一步狠棋,它可以立即擋住“機要費”案的進程,審判結果勢必一延再延,轉瞬間一年半過去,陳水扁安然做完任期,“第一家庭”全身而退。之後的“立委”選舉,2008年大選也可以進入“司法程序”爲理由,“機要費”案不牽涉進來。至於扁下任後如何面對此案,已經和民進黨的關係不大。最理想的發展是大法官接受本案,“機要費”案審判暫停,經過審理,得到的結論如民進黨“國師”李鴻禧的論點:檢察官偵辦“總統”是違“憲”行爲。那麼陳瑞仁兩番訊問陳水扁得到他說謊的證據,是透過“違法”行爲取得,因技術犯規在先,這些證據在法庭上應不予採用,一舉將陳瑞仁的武功廢掉。日後在缺乏實證的情況之下,想判決扁夫婦有罪就相當困難了。
其實柯建銘早在“機要費”被起訴後不久,就提出“釋憲”,當時民進黨高層顧慮到會影響選舉,時機太敏感,民衆會將它看做爲扁脫罪。於是扁在電視上提出若一審有罪就辭職的說法,做足了尊重“司法”的姿態,平息民憤。現在選舉已過,民進黨不再顧慮選票問題,所以正式提出“釋憲”爲扁解套。
由此可以透徹地瞭解到許多民進黨人的本質,顛倒黑白、無毒不丈夫,做壞事就要壞到骨子裏去。陳瑞仁很睿智地鬥倒了狂妄自大的陳水扁,戳破了他“祕密外交”的謊言,又掌握了吳淑珍以不實發票領公款,以禮券換取鑽戒的貪瀆證據,現在他們以“釋憲”大帽子壓下來,大帽子能藏污納垢,久之人們將它淡忘,一筆老賬就此勾銷。怕什麼呢?反正有大批綠色選民在後面支持,他們只認同綠色,隨便給一個說法就可以了。
從這個層面來看,現階段的國民黨諸公,完全不是柯建銘、謝長廷、邱義仁等人的對手。大環境極佳,選戰仍然不利,原因可能正在於此。
“釋憲”必須要有“司法”單位的配合,大法官或許不接受柯建銘的提案,接受之後也可能得出結論不利於扁等人。但是隻要大法官受理,庭審就可能叫停,這已經達到了初步的勝利。就過去幾年臺灣“司法系統”的表現來看,陳瑞仁、李子春膽敢挑戰權威,是罕見的兩個特例。其他的檢察官、法官的所作所爲,各貪瀆案的審判結果,都不免令人浩嘆: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陳哲男的貪污案,法院選在12月13日宣判,一審結果判陳哲男處刑12年,令民衆頗有快意,好像民進黨當局並不偏頗護短,將自己的貪官繩之以法。但是宣判時間爲何要選在12月9日之後?如果在選前宣告一審結果,陳哲男的兒子陳其邁是陳菊的競選總幹事,這個消息出來,是否會影響選票?這是一樁明目張膽以行政力量干預“司法”的實例。
“司法系統”看民進黨的臉色辦事,已形成慣例,下面快要出現的重量級攻勢應該是起訴馬英九了。在12月9日前小馬哥幾乎要被起訴,因蘇貞昌提出“首長特別費”是大家的“共業”之說,“司法”單位有所體會,一切步調就緩了下來。民進黨內就有人大肆攻擊蘇,主要是謝系人馬,指他們奮力打馬,結果蘇的一句話爲小馬哥解了套,前功盡棄。現在謝長廷成爲民進黨的英雄,在黨內聲音非常響亮。蘇貞昌的“共業論”主要是爲了保護自己,面臨謝團隊及挺扁派的猛攻,不知他能否守得住?或能守多久?如果不起訴馬英九成了蘇貞昌的罪狀,蘇貞昌一定會想出方法來,既保住自己,又讓小馬哥吃官司。
有了,小馬哥將“首長特別費”的盈餘當做個人財產申報,蘇貞昌則從來沒做這樣的事,此舉是否“合法”可以追究,不妨以這一條起訴,至少可以促使馬倒黴半年十個月的,何樂而不爲?請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