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連海事法院設立的派出機構--哈爾濱法庭22日在這裏舉行揭牌儀式。今後,哈爾濱法庭將全權負責受理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等可航水域內發生的海事海商案件。這是我國海事法院首次在上述流域專門設立派出法庭。
大連海事法院哈爾濱法庭負責人王顯鬆說,哈爾濱法庭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海商案件管轄的政策規定設立的,主要管轄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嫩江、牡丹江等與海相通可航水域、湖泊,港口發生的海事海商案件,以及發生在大連海事法院其他管轄區域內、當事人需要就近到哈爾濱法庭起訴、應訴的其他案件。
大連海事法院哈爾濱法庭管轄的案件類型包括:船舶碰撞等海事侵權糾紛案件、海上或通海水域的客貨合同糾紛等海商案件及水上重大責任事故賠償糾紛等案件。
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有關負責人介紹,爲促進黑龍江、松花江流域航運經濟發展,早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進行過專題調研,並確定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三江流域的海事海商案件由大連海事法院專門管轄。該法院是專門審理海事海商案件的國家審判機關,審判法官精通航運相關法律且大多掌握外語,90%以上擁有碩士學位。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黑龍江省海事局等相關部門認爲,專設海事法庭,將有力推動黑龍江等流域內海事海商活動的法制化進程,也可爲航運、外貿和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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