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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避免客人飯後索要發票,不少飯館都推出了一種特殊的獎勵做法,像可樂、煙、辣醬、泥塑……這些成本小的商品都成了獎品,不要餐飲發票的顧客按照消費金額的多少則能夠享受到不同的獎勵。
德莊火鍋店:
滿八十就給瓶辣醬
昨天中午,津塘公路上的一家德莊火鍋店內,飯店內有顧客招呼服務員結賬時,只要顧客提出要發票,服務員則會說:“要開發票您得到吧檯,如果不要發票還有相應的獎勵呢,如果不是報銷用,還是要禮品划算。”當顧客到吧檯諮詢時,一名收銀人員則指着擺在身後櫃子上的一瓶瓶辣醬說:“如果不要發票,我們可以送您一罐這樣的辣醬。”服務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不開發票,消費80元以上店裏就獎勵顧客一瓶這樣的辣醬,如果消費超過200元就能得到2瓶。記者瞭解到,辣醬不光送還可以單賣,如果花錢買,價格則是12元一瓶。對於不要發票給獎勵的做法,火鍋店並沒有明文規定,只是在顧客詢問時服務人員纔會告知。
對於這樣的做法,德莊火鍋店的王經理表示,之所以這樣做也是因爲顧客曾主動要求要贈品不要發票,他們覺得這種做法也不錯,因此也就給顧客提供了一種選擇,他們沒覺得有什麼不妥。
摸錯門牛肚王:
滿二百送大瓶飲料
十二經路上的一家名爲摸錯門牛肚王的餐館內也正實行不要發票給獎勵的做法。王女士和丈夫近日到這家飯館吃飯,吃完飯,王女士喊服務員結賬,王女士消費的金額爲133元,王女士把錢交給一名女服務員並告訴她要發票,這名服務員剛一離開,旁邊一名男服務員則俯下身子對王女士小聲說,不要發票給您一聽可樂怎麼樣,王女士點頭認可,那名服務員立即跑到前臺將這個消息告訴剛纔結賬的女服務員,女服務員找完零錢,手裏則拿了一聽可樂。對於獎勵的標準,服務員介紹說,消費200元就可以贈送一個大瓶的碳酸飲料,芬達、雪碧、可樂隨便挑,以此類推,獎勵標準隨顧客消費金額的增多而增多。
摸錯門牛肚王的主管鍾先生對記者說,這樣的做法實際上也是聽從了一部分顧客的建議的。他們認爲,如果顧客要發票餐廳則給發票,不要發票可以送一些東西,這樣的做法沒有強制性。
寶軒漁府:
滿百送泥人張泥塑
在永安道的寶軒漁府,餐廳以100元爲標準,一次性消費100元不要發票的顧客則將得到一個泥人張泥塑,隨着消費金額的增加,贈送的泥人則檔次不同。
同樣也是隻針對就餐後索要發票的顧客,只要有人在結賬時提出要發票,服務員便上前對顧客小聲詢問:“要是不要票就可以給一個工藝品,正宗的泥人張泥塑,特有收藏價值。”記者發現,泥塑品有大有小,消費越高,不要發票的就餐者就將得到質量更高的泥塑。對於不索要發票的顧客,餐廳則不會主動告訴顧客還有這種選擇。
寶軒漁府永安店的工作人員說,近一段時間,不要發票給泥塑成爲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不要發票的老顧客也會主動索要贈品,這種做法從總店到分店都是這樣。他們並不知道這樣做是不妥的。
不要票萬一出事沒證據維權
針對不要發票給獎勵的情況,記者在本市各區走訪了多家飯店、餐館發現,用來鼓勵不要發票的顧客的獎品可謂豐富多彩,除了飲料、辣醬外,還有香菸、果盤、代金券等。
對這種情況,區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般來說,餐館內預備的餐飲發票都是按照每家餐飲單位的納稅標準,由餐飲單位到地稅部門提前購買來的,有獎定額發票繳納的稅率標準爲8%,包含營業稅和所得稅。像開具100元的發票,商家需要交8元錢的稅,而一聽飲料只需要支出2元左右。雖然稅務部門已經根據餐飲業的面積、規模、地點等因素規定了不同商家每月最低的銷售基數,但根據規定,商家超出基數的部分也應該依法納稅。商家採用這種方法,使企業自身合算的同時,卻擾亂了國家正常稅收,是潛在的一種避稅、逃稅行爲,一旦被發現則將受到處罰。
相關部門提醒說,顧客就餐索要發票不僅可以協助國家的稅收工作,也可以對自己的維權有幫助,如果不索要發票,那麼在就餐中一旦遇到一些意外,比如在餐館摔傷、燙傷等情況,或者出現餐後食物中毒等症狀時,顧客也將沒有證據來爲自己維權,發票實際上也是一個最基本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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