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聚焦公務員法
據中國人事報消息,日前,中組部、人事部印發《公務員考覈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在考覈內容、標準和程序上進一步細化,避免考覈工作在實踐中流於形式。
對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況,分出專門章節進行規定,增強了可操作性。同時注意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寬緊適度,既保持政策的統一性,又爲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預留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