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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6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2007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於在人民大會堂召開 |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確定了2007年的“七大工作要點”,以進一步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社會持續穩定。
記者16日從中央綜治委瞭解到,根據剛剛審議通過的《2007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首先是以重點開展創建平安縣(市、區)活動爲抓手,廣泛深入地開展平安建設。
其次是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着力構建在黨委領導下,以人民調解爲基礎,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作用,三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健全社會輿情彙集、分析機制和排查調處工作責任制。突出排查調處工作重點,高度重視和認真解決土地徵收徵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中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防止和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
第三是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繼續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建立健全“打黑除惡”長效工作機制。對嚴重危害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殺人、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始終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堅決遏制發案上升的勢頭,增強羣衆安全感。繼續開展“掃黃打非”和禁毒、禁賭、禁娼等鬥爭,堅決打擊、查禁毒品犯罪和六合彩賭博、網絡賭博、出境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掃除社會醜惡現象。
第四是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着力解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加快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信息系統建設和運用,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協作機制。嚴厲打擊幕後控制、操縱流浪未成年人乞討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爲。積極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指導和職業培訓,推進過渡性安置企業和基地的建設。
第五是加強治安防範工作,健全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大力推進科技防範工作。加強治安防範組織網絡建設,推進治安防範社會化、職業化。
第六是加強和改進檢查考評工作,推動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切實增強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成員單位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責任感,健全完善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第七是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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