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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6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2007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於在人民大會堂召開。 |
2007年1月16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召開2007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總結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審議《2007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中央綜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祕書長、中央綜治辦主任陳冀平作了工作彙報,介紹了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取得的六項進展:
2006年,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來歷次中央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廣泛深入地開展平安建設爲載體,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堅持不懈地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大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建設,促進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了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穩定。2006年11月,中央綜治辦委託國家統計局在全國31個省(區、市)組織進行了第六次全國羣衆安全感抽樣調查,結果顯示,羣衆對當前社會治安感到“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重合計爲92%,比2005年上升了0.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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