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邱興華妻子何冉鳳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訴書。當天上午,受害人熊萬成的妻子尹行巧抱着6歲的兒子,面容憔悴地坐在自家門口。幾個月來,她向當地政府申請的救助還沒有下落。
與尹行巧命運相似的人還有很多,僅鐵瓦殿殺人案一案中,死於邱興華白刃下的10位遇害者9個家庭幾乎都家境貧寒,家屬急需救助。
去年以來,特大凶殺案、“滅門案”頻頻發生,製造一場場殺戮的石悅軍、邱興華等人幾乎都不名一文,被害人家屬都不敢奢望他們能作出任何賠償。
據學者估計,我國每年約有100多萬個刑案的受害人無法得到充分賠償。他們是“被刑事司法遺忘的人”,也是刑事案件的“第二被害人”。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將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國家救助制度。有學者稱,我國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體系的時機已成熟。
尹行巧,今年36歲,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大10多歲,邱興華案中的被害人熊萬成是她的丈夫。這位老實巴交的陝西婦女一直生活在陰影中——丈夫被害時心肺被掏出,再加上邱興華多次聲稱熊萬成與何冉鳳有染。深陷失去丈夫痛苦中的尹行巧,不得不屢次屈辱地面對記者尖酸的提問。
但對尹行巧來說,這些她已麻木了,她現在最焦慮的是,家裏的“頂樑柱”塌了,她帶着6歲的兒子以後怎麼過。
目前,尹行巧住在四間破落的土房裏,那還是熊萬成的爺爺在解放前蓋的,屋裏光線很暗,站在門口,半天才能看清屋內的佈置,地面坑坑窪窪,整個家裏沒有一絲生氣。
一人被害全家陷入困境
前些時候,當本報記者到西嶺村採訪時已是晚上6時,尹行巧正在田裏忙着農活,70多歲的母親給她和孩子做晚飯。丈夫死後,尹行巧自己一個人忙不過來,老母親就經常過來幫忙。熊萬成的死給這個家帶來了滅頂之災,“家裏的稻穀,往年能打一千七八百斤,今年出了事,最多也就打幾百斤,連吃都不夠吃的。”尹行巧說。
“今後的日子該怎麼過?”這是很多親戚朋友經常問的一個問題。“我自己也經常想呀,但有什麼辦法,他(熊萬成)還在鐵瓦殿呢,我要先想辦法把他的墳遷下來。我一個人還好,苦一點一樣能過去,但娃娃馬上要讀書了,我真不知道怎麼辦?”說起丈夫的遇害,尹行巧當即抽泣起來,現在她的兒子快要上學了,家裏就兩畝地,她身體很差,做不了多少農活。
當地人還說尹行巧的智力也不是很好,熊萬成的兩個哥哥都已去世,她在當地沒什麼親戚可以藉助依靠。尹行巧想不清楚,自己和兒子該怎樣生活下去。
邱興華被槍決的事尹行巧是幾天之後才知道的,不過跟其他被害人家屬一樣,兇手伏法固然讓她高興,但她更爲關心的是自己以後的日子。
沒錢去看邱興華伏法
與外界的猜測不同,鐵瓦殿住持熊萬成的家境並不比邱興華強多少。這位能看籤會算命的農民3年前負責接管鐵瓦殿,當時定下的報酬是每人月工資30元到40元。雖然當時鐵瓦殿一年能收入現金一萬元左右,但大部分錢都投到道觀的修建上,以至於出事之前,住持熊萬成甚至沒有一身正式的道袍。
鐵瓦殿案發生後,當地傳言,道觀算命、香火兩旺,爲此尹行巧還託老母親四處打聽廟裏是不是有明細的賬目。
尹行巧告訴記者,邱興華在安康受審判時她帶着兒子去看過,但沒進法院,後來在西安二審時,她一開始就沒打算去,原因“太遠了,沒有車費”。
討回的費用還不夠遷墳
“邱興華哪有錢呀?”在鐵瓦殿10名被害人中,大家似乎都沒指望他能賠償什麼錢,因此只有5人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不過結果顯而易見,由於邱興華無力賠償,即使法院判決支持也只不過是張“法律白條”。
代理尹行巧打官司的是一個叫“陶孟毅”的人,據說此人在當地是個小有名氣的“民間維權人士”。陶孟毅告訴記者,他知道尹行巧的困難,因此義務擔任了她的代理人。
陶孟毅說,他在漢陰縣民政局的一份文件中看到,熊萬成是由政府任命管理鐵瓦殿的,而鐵瓦殿每年也向民政部門交納管理費,因此他死後政府理應負責撫卹家屬。陶孟毅還認爲,家屬更在乎的其實是物質上的賠償問題,因爲“他們太需要這些賠償了”。
在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的同時,尹行巧也向當地政府討回公道。不過迄今爲止,她僅討回500元,這遠遠不夠給丈夫“遷墳”的費用——直到現在,在鐵瓦殿被邱興華殺死的10個人尚葬在海拔兩千餘米的鐵瓦殿,按農村的習俗,他們得遷回祖墳,落地歸根。
他們的損失誰埋單?
實際上,在鐵瓦殿殺人案的9個被害者家庭中,家境都與尹行巧差不多。36歲的羅朝興,原是附近村民,早年搬家到城固縣,今年兒子12歲,帶孩子來山上還願時遭劫難,父子雙雙被害,剩下妻子在家唉聲嘆氣。
宋道成與熊萬成同村,60歲不到就成了鰥寡老人,一家幾口人擠在幾間破落的房子裏。死前,由於兩個兒子都在外面打工,一家人勉強可以維持。父親遇害後,花了不少車費從外地趕回來的兩個兒子都希望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幫助。
太平村的韓傳鵬是邱興華案中被害人韓陽富的兒子。作爲上門女婿,韓傳鵬照料着四個老人,岳父、岳父的兩個弟弟以及他的嬸孃。弟弟精神不正常,60多歲的母親靠撿拾垃圾爲生。出事前,因爲有父親的幫助,韓傳鵬還能不時出門打工,現在岳父家的四個老人和6歲的兒子需要他照顧。“我們失去了親人,我們的損失誰來解決?我也跑了不少部門,但是他們都說無能爲力。”
實際上,這一困惑不止韓傳鵬有,邱興華案所有的被害人家屬都有。韓傳鵬與尹行巧一樣,也向法院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尹行巧訴請法院判令被告人賠償4.153萬元,韓傳鵬請求賠償1.7萬元。
何冉鳳因名人效應獲資助
對於這些民事索賠,邱興華在一審時只是丟下這樣一句話——“我願意賠,但我沒錢。”
但是,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判決時連一張“法律白條”也沒打。該法院判決時認爲,原告人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本應予以支持。但被告人邱興華家有5人,僅住3間土木結構瓦房,又無其他財產可供賠償,故判決免予邱興華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
對此,任邱興華案審判長的安康中院副院長趙曉旭解釋說, “原告人在法律上有這種權利,但是這種權利能否實現還要取決於許多客觀因素。”趙曉旭說,邱興華家庭經濟條件不好,負債累累,爲了躲債幾年裏面搬了六七次家。所有財產不過3間破屋,而且法律規定,執行要保障被執行人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條件,不可能把房屋賣了來賠償原告人,實際上賣了也不值什麼錢。
但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在邱興華殺人案發生後,因“名人效應”的影響,何冉鳳一家倒是得到不少資助。記者在石泉採訪時,就聽何冉鳳的同村人講過,僅僅是一位河南人就給過她2000元的資助。當地公安部門也在安置何冉鳳一家時出過力。在記者第二次採訪何冉鳳時,發現她平生第一次用上了手機。
當本月何冉鳳再次獲得資助進京“討說法”的時候,尹行巧、韓傳鵬等邱興華案受害人家屬被忽略的情況依然沒有改觀。尹行巧的情況算是好的,兩名記者和鎮上的幹部看她“實在可憐”,自發給她捐了700元,這筆錢差不多相當於她家一年的收入,而韓傳鵬等人“一分錢也沒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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