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萬元『買』20分高考分?
綿陽某中學一體育教師賣高考加分資格受到學校處罰
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綿陽南山中學教師賀某『賣』高考體育尖子生資格,事情暴露後,該校給予賀行政警告處分。
該市有關部門認為處罰太輕,要求該校重新作出處理。
據綿陽市民程偉介紹,他是南山中學校高2006級6班一位學生的家長。2005年下半年,該校體育教師賀某找到他,說可以安排他的孩子進入學校藍球代表隊,並承諾為孩子申報辦理『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證,將其列入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享受照顧的『體尖』名單》,參加高考時可加20分。賀某告訴程偉,按行業『貫例』,程應交各種費用16100元,如申報不成功則全額退還。
按照賀某的安排,程先後分5次給其現金16100元。采訪中,程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四川省學生體育競賽成績證書》復印件說:『我的孩子根本沒有參加過某次比賽,但賀收了我的錢後,就給孩子辦了個第三名的成績證書。』
不料,孩子高考後,賀某突然告訴程偉,孩子的『資格證』省上沒有通過。此後,在程多次催促下,去年6月23日,賀某退還了程1萬元,並稱餘款要他找學校要。為此,程先後多次找綿陽市教育局和南山中學,最終在該市教育局的調解下,程纔分兩次拿回了其餘的6100元錢。
昨日,記者電話采訪了南山中學副校長馬恆貴。馬表示,這種舞弊行為學校和省教育部門都是不允許的,學校從未收過程偉的錢,此事是賀某瞞著學校,私自進行的,與學校無關,該校已於去年12月對賀作出了行政警告、考核等級降分、不參加評優等處罰。
據悉,綿陽市有關部門認為上述處罰太輕,要求該校重新進行處理,該校將於今日召開校長辦公會重新研究此事。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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