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搶包的男子逃跑時被撞傷,並導致三車相撞,廣州大道一度塞車。范舟波 陳君成 攝
兩名男子懷疑搶奪路人的挎包後橫衝馬路,結果一人拿著包跑遠了,另一人卻被急剎的面包車撞倒在地,右腦太陽穴位置被撞破,鮮血直流。事故還引起三車追尾,導致廣州大道中塞車20分鍾左右。
昨日下午2時,兩聲巨響打破寧靜。廣州大道中南方報社對出的馬路,先是一名橫衝馬路的男子被面包車撞倒在地,接著面包車後的貨車和小型面包車先後追尾,三車追尾導致最後一輛小型面包車車頭玻璃全碎,副駕駛位置嚴重變形。
『如果右座有人,那就死定了』,小面包車司機老陳額頭受了輕傷,他一直慶幸副駕駛位上沒坐人,『不過車被撞成那樣,起碼損失七八千元』,這場無妄之災,老陳真不知道應該向誰討賠償。
而撞倒人的司機老李說,撞人後他立刻下車想送該男子去醫院,不料被撞男子不領情卻只想離開,『剛好這時一位女士追了過來,說被撞倒的人搶了自己的挎包,我恍然大悟,一手抓緊他』。
失主王小姐說,被搶時她正走在南方報社對面的人行道上,共有兩個人搶她的包,前面的人搶過她的挎包隨後直奔對面馬路跑走,後面的這個人卻被車撞倒了。王小姐說,包裡有500元現金和一些證件。
在司機和失主的謾罵聲中,被撞的男子一直沈默。這名看上去只有十七八歲的青年低頭不語,頭發遮住太陽穴的傷口。該青年隨後被120救護車帶走。
律師說法
司機老陳的損失誰來賠償?
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的王偉律師表示,這次交通事故是由他人橫衝馬路的故意行為引起的,橫衝馬路者應該負主要賠償責任。
一般而言,車險分兩種:第三者強制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前者強制購買,後者隨車主自願,也就是說,前者保證被撞的人得到賠償,而是否購買後者則決定老陳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根據新出臺的《道路交通法》,王律師表示,一般的追尾事故中,主要責任在最後一輛車,因為交通法上明確規定車輛之間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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