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瞭解到,由於1月份正值元旦春節的集中消費時期,消費者投訴有所增加,其中商業促銷違規現象比較突出。
據瞭解,12315投訴舉報中心共接受消費者諮詢、投訴和舉報8192件。其中,商業違規促銷成爲消費者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元旦、春節期間各商家都在爭搶商機,紛紛搞起了各種促銷活動,個別不規範的促銷現象有所擡頭。主要體現在:
促銷偷換概念
如某商家宣稱“三星D508手機實行打折銷售,單機價格1599元,活動截止到2007年元旦期限”。這種廣告給消費者的概念是,既然降價活動截止到元旦期限,那麼活動應在元月3日結束。但實際情況卻是,當有的消費者元月2日再去該店購買手機時,三星D508手機售價已是2200元,消費者不解,經過質問才恍然大悟。原來廣告登的是“元旦期限”而不是元旦期間,商家把期限概念解釋爲活動僅限1月1日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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