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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玉河在庭上敘述每一筆受賄錢款的來龍去脈。 |
昨天上午,原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聶玉河因涉嫌受賄在市二中院接受審判。在5年時間裏,他收受數筆賄賂總計144.8萬餘元,其中包括每年都收到的數額不等的“壓歲錢”。目前,贓款已經全部退賠。
收受賄賂大小通吃
昨天的庭審除了得到衆多媒體的關注,旁聽席上還坐滿了聶玉河的很多家屬、朋友以及城鄉建設集團的高層領導和紀委的有關人員。由於座位有限,法庭不得不臨時加了兩排座位。
10時10分,身穿黑色皮衣的聶玉河走進法庭,顯得很有氣派。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聶玉河用響亮的聲音回答:“起訴屬實。”53歲的聶玉河,研究生文化,曾擔任過大興縣縣長和崇文區區長。
聶玉河被控受賄17人給予的款物共計144.8萬餘元,罪行總共13項。令人詫異的是,聶玉河對每筆受賄記錄敘述得非常清晰準確,清楚地記得某人是什麼時間、地點送了多少錢,甚至對方給的哪個商場的購物卡,他都能準確無誤地回答。聶玉河於1999年11月來到城鄉建設集團任職,2001年起開始收受他人賄賂。記者看到,聶玉河收受賄賂大小通吃,有多達幾十萬元的,也有的一萬多元,甚至還有西服和手機。“我的慣例是,錢攢到一個大數,就存到銀行。”
40萬公款裝修住宅
聶玉河收受的最大一筆賄賂是2002年下半年,集團下屬企業建興建築工程公司經理楊某動用40萬元公款爲他裝修房子。
“這套住房爲什麼讓他裝修?”公訴人問。“不是我提出來的。當天,他來集團彙報他剛拿到的一個項目,正趕上集團討論給我分房的決定,他就主動提出給我裝修。”聶玉河解釋說,此前他給建興公司拿到了幾個工程,“是實實在在通過我的手拿到的。”楊某多次表示要回報,都被他拒絕了。“這次他無論如何都要幫我裝修。”聶玉河說,“他一開始說要裝修豪華型的,被我否定了,我的標準是中等。”
聶玉河向法庭一再表示,他腦子裏一直想跟楊某結賬,哪怕是給20萬元,但楊某給他送去發票後,他意識到不需要自己結賬。聶玉河還說,房子裝修完的第二年就出現很多問題,裝修期間還影響了下層住戶,賠了些錢。不過,賠償款也都是楊某支付的。
趁拜年之機大肆受賄
2004年春節前,城鄉建設集團下屬八公司的經理趙鳳一和王海濤來到聶玉河家拜年,王海濤送給聶玉河2萬元,趙鳳一送了條魚。出門後,趙鳳一又給聶玉河打了個電話說:“裝魚的袋子裏有10萬元,老闆您收下,這是我的意思。”聶玉河說,他認爲趙鳳一是希望他幫着八公司拿項目。但節後再見面得知,原來趙鳳一是想讓他關照集團對他查賬的事情。
每到春節,希望得到聶玉河關照的下屬都會藉機送上至少萬元的紅包或者購物卡。他們有的爲跑官買路,有的爲承攬工程,但絕大多數人給錢的時候都只稱拜年而已。聶玉河認爲,他們是爲感謝自己幫着跑下工程或朋友間聯絡感情的。而且,在建築行業內,拜年送購物卡也是種風氣。“都是好朋友給的,不收,會覺得看不起他。有人還當面說過,你不收錢咱們關係就掰了。我是駁不開面子才收的。”
百萬公款出國賭球
聶玉河收受的贓款不少都拋到了賭桌上。2002年韓日世界盃,他提議去韓國賭球。趙鳳一等人爲此挪用百萬元公款,供一行人在韓國吃喝賭球。曾求過聶玉河幫忙催款的薛某聽到這個消息,一下子就給了聶玉河400萬韓元的籌碼。聶玉河在韓國看世界盃期間將這些錢全輸光了。2003年春節前,薛某又送上了10萬元現金。聶玉河共收下薛某2000美元,400萬韓元,35萬元人民幣。
聶玉河的辯護律師認爲,下屬過節給領導送禮不能算是行賄,而是“送禮”。但公訴人認爲,送禮人都是衝着聶玉河的職務而去的,希望聶玉河爲他們跑工程或辦事,這是典型的權錢交易。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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