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在起,北京市對個人出租房屋也要開始嚴格徵稅了。北京市地稅局近日下發通知,對個人出租房屋的稅款入庫和適用徵收率等進行了規範,確定稅率爲5%。
北京市地稅局《通知》規定,個人出租房屋並取得收入,按照綜合徵收率入庫的稅款中,分別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及個人所得稅等。其中,個人所得稅按0.5%的徵收率計徵,其餘則按照4.5%的徵收率計徵。對於這項稅費的徵收,業內普遍認爲對房屋租賃市場整體影響並不大。
鏈家地產市場總監金育鬆說:“像一套月租金2000元的房產,5%的稅率只相當於每個月多付100元,這相對於租賃旺季租金幾百元的上浮來說,不算什麼。”
但業內人士同時指出,目前這項政策要執行到位可能會有一定難度,現在個人出租房屋徵稅的監控系統並未全面建立,房屋是否是租賃狀態難於確認,很多房屋都缺乏徵稅的有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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