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農民工“打敗”周立太?
一方面打贏官司的農民工拖欠律師費,另一方面,又不斷有農民工登門求助,這種強烈的反差常常讓周立太處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痛苦掙扎中,面對一個個滿懷希望的弱者,“幫還是不幫”讓人難以抉擇。
周立太說,我因幫民工打官司維權“出名”,而現在卻又不得不改變自己以往的規則和做法,可以說我是被農民工中不講誠信的人“打敗”了。這些年收不到律師費留下許多教訓,我覺得在中國的現階段,我們不能無條件地同情弱者,即使幫助他們也得遵守一定的規則。現在我已經很無奈,要麼先收當事人一筆錢,至少保證辦案成本不要自己貼,要麼一拿到賠款我就主動起訴農民工,申請財產保全,以保證我能如數拿到律師費。
不少律師認爲,農民工“失信”不僅導致律師利益受損,也使農民工“後來者”利益受損。本來,現在律師就熱衷於開展“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業務,願意代理農民工案件的律師相當少,農民工“失信”只會更加惡化農民工維權環境,實際上減少了農民工維權的渠道,大量的農民工案件也許只有尋求法律援助這一條道路了。但是,由於經費由政府負擔,法律援助中心決定受理的援助案件多數是本地發生的案件,如果跨地域辦理,其經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同時,並不是所有的農民工都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
在維權門檻較高的情況下,部分農民工不得已選擇一些非常的手段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嚐到甜頭的這部分民工,現在已經專職從事着爲其他需要維護權益的民工提供幫助的工作。他們採取的措施並不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而是由有此經驗的人帶頭聚集人員,採取鬧事、堵塞交通等過激方式。一些部門爲了息事寧人,往往就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責令有關單位限期處理糾紛。在農民工看來,這種方式似乎比請律師打官司更奏效,更能解決問題,農民工最需要的是結果,於是紛紛效仿,甚至有人竟發展到公開掛牌、對外印發名片招攬業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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