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農村建設進程中,村幹部的作用舉足輕重。然而,時下在一些地方,村幹部違法亂紀案件屢屢發生,影響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阻礙了新農村建設的步伐。爲此,本刊曾於去年連續刊發《透視村幹部變“村霸”現象》、《“村官”腐敗頻發:新農村建設遭遇“絆腳石”》兩篇文章,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深入報道。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已引起中央高度關注。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農村基層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就這個文件出臺的背景、部署的重點以及如何解決村幹部腐敗等問題,記者採訪了中央紀委有關部門。
文件出臺受到中央高度重視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爲摸清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中央紀委組織開展了大規模的前期調研工作。從2005年底至2006年上半年,中央紀委先後組成15個調研組,奔赴13個省、27個縣、85個村進行了蹲點式調研。他們走村入戶,與農民聊天,與幹部談心,廣泛聽取意見與建議。幾個月下來,調研組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有了比較完整的認識,並完成了20多份調研報告。
“從調研的情況看,農村基層黨風政風方面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中央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副主任宋大軍告訴記者。主要表現爲:一些農村基層幹部法制觀念淡薄、作風粗暴、辦事不公、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問題比較突出;有些地方損害農民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比較嚴重,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數量居高不下;一些地方的農村財務比較混亂,不公開,老百姓意見很大等。
在調研的基礎上,中央紀委專門組織力量起草文件。宋大軍說,在這一過程中,中央紀委有關領導給予了高度重視。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批示達幾十次。文件起草過程中,中央紀委廣泛充分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集思廣益,反覆討論修改。其中,僅何勇主持的座談會就達8個。
中央首份專門系統的農村基層“反腐文件”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促進農村安定和諧的有效途徑。宋大軍告訴記者,目前,全國農村有鄉鎮黨委、村黨組織68萬多個,約佔全國基層黨組織總數的19.7%;農村黨員3029萬名,約佔全國黨員總數的43%;農村基層幹部680多萬名,他們直接聯繫着廣大農民羣衆。黨風正則幹羣和,幹羣和則社會穩,農村基層黨風的好壞,直接關係農村乃至全國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係着新農村順利建設的大局,關係着鞏固黨在農村基層政權的大局。
宋大軍指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在反腐倡廉整體工作中佔有重要位置。1993年以來,中央紀委全會雖然多次對這項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但沒有出臺過一個專門系統的文件。總體而言,這項工作無論是重視程度,還是工作力度,都相對薄弱,與新形勢、新任務很不適應。
在此背景下,出臺一個專門文件,全面系統地指導和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不僅是反腐倡廉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和服務於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的具體體現,也是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可以說,這次中央制定的《意見》,是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第一次作出全面系統的部署,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制度建設:規範基層權力運行
中央出臺的這份《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對容易滋生違紀違法問題的重點環節,作出了詳細規定。《意見》以切實解決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爲重點,加強規範基層權力的運行,旨在建立一個與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具體提出了五個方面的任務和措施:
一是抓教育和規範,明確了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的重點對象和內容,對農村基層黨員、幹部提出了“六要六不要”的行爲規範。
二是抓制度,從幹部監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和深化改革等方面,明確了制度建設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意見》特別強調,要完善鄉(鎮)、村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銀行賬戶、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票據使用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健全財務預決算、開支審批、審計監督和村民民主理財等制度。同時,對農村基層公務接待活動進行了規範,規定村、組不準招待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三是抓公開,結合新的情況和問題,進一步明確了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的內容、方式和落實措施。《意見》規定,重點公開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農村工作政策,財政、財務收支,各類專項資金、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等情況,以及其他涉及農民羣衆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堅決防止和糾正不公開、假公開、不及時公開等問題。
四是抓監督,提出了重點圍繞落實支農惠農政策、落實農村土地政策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等三個方面加強監督檢查。針對近年來圍繞農村土地不斷出現違法違紀的新情況,《意見》特別指出,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堅決糾正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行爲。督促有關部門嚴格控制建設用地佔用規模,防止亂佔濫用耕地。加大對農村土地徵收徵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規範徵地程序和補償標準,全面落實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戶管理、專賬覈算、專項審計和公開制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五是抓紀律,強調要堅決糾正損害農民羣衆利益的行爲,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意見》強調,要重點查處截留、挪用、侵佔、貪污支農資金和徵地補償費案件,侵佔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案件,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農民負擔惡性案件,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案件,選舉中拉票、賄選等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案件,參與賭博、借婚喪喜慶收錢斂財案件等。
形成合力:打造農村基層“反腐利劍”
由於《意見》涉及多個部門,爲使任務明確,責任明晰,措施具體,落實得力,中央紀委起草《關於貫徹落實<意見>的任務分工意見》,將有關工作任務分解爲6大項70小項,分解到24箇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與此同時,中央紀委領導同志帶隊對一些地方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目前,各地都制定並下發了貫徹《意見》的實施意見和具體辦法,北京、河北、內蒙古等地還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爲一項重要的考覈內容,有力地促進了各項任務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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