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3月1日起,市和區縣政府都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人口老齡化和養老服務的需求狀況制定養老機構設置規劃,並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日前記者從市有關部門獲悉,爲促進養老機構的發展,規範養老機構行爲,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本市出臺的《天津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將從3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本市發展養老機構堅持政府投入、扶持、參與相結合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多種形式的養老機構、捐資、捐助支持養老機構的發展。市和區縣政府將對扶持發展養老機構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另據瞭解,新出臺的《天津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名護工最多護理8人
新辦法要求,養老機構應當根據收住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和護理的等級標準,實施分級護理服務。養老機構的每名工作人員護理能夠自理的老人不得超過8人;護理不能自理的老人不得超過4人。
養老機構應當制定老年人營養平衡的食譜,合理配置適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老年人的膳食製作和用餐應當與工作人員膳食製作和用餐分開。養老機構應當對老年人膳食經費建立專門賬戶,並定期向老年人及其家屬公開賬目。
營利性機構收費自主定價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實行自主定價。同時,要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定期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公示各類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憑民政部門或機構編制管理機關證明,可以按有關規定享受扶持優惠政策。
違反本辦法規定,養老機構擅自改變其房屋、場地、設施的用途從事經營活動的;擅自轉讓、出租、出借養老機構的房屋、設施的;未按本辦法的規定向老年人提供服務,當事人之間又沒有其他特殊約定的;未從事經營活動者,由民政部門處1000元以下罰款,在經營活動中有違法所得的,由民政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所得的,由民政部門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傳染病人不能住養老院
新辦法要求養老機構應當爲收住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定期檢查身體,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不得接納患傳染病、精神病的老年人。對入住後患傳染病或精神病的老年人,養老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並通知其託養人或親屬轉送專門的醫療機構治療。
本市衛生部門將把養老機構老年人的衛生服務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養老機構應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康復活動,建立衛生消毒制度和夜間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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