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管理規則進一步健全、律師業務規範進一步完善……全國律協根據律師行業發展的需要,及時制定、修改了一系列規範,推進了律師“行規”體系不斷髮展完善。
記者從全國律協瞭解到,在2006年,全國律協制定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試行)》,規範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行爲,增強新入行律師的大局意識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意識,提高其業務能力,建立健全了律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
爲進一步規範律師收費,全國律協制定了《律師協會律師收費爭議調解規則》。此外,修訂了《律師執業行爲規範》《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爲處分規則》等,爲規範廣大律師的執業行爲和開展行業管理提供科學有力的依據。
在律師業務規範方面,全國律協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律師辦理羣體性案件指導意見》,對律師辦理羣體性案件的原則、方式、關係處理及要求等進行了具體規範,爲廣大律師受理羣體性案件、切實維護當事人權益和社會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國律協還正在制定《律師辦理徵地拆遷操作指引》《律師辦理商品房買賣操作指引》《律師承辦國有企業改制與相關公司治理業務指引》《律師辦理海商海事案件指南》等,以更好地指導廣大律師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此外,全國律協還制定並下發了《全國律協關於加強行業自律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建設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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