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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單位建房向系統內職工銷售情況普遍。“目前豐臺火車站附近的房子還沒有分完。”近日,一名北京鐵路局職工在與《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交談時,用起了久違的“分房”一詞,令人產生回到福利分房時代的錯覺。(2月28日《第一財經日報》)
眼下一個叫“單位自建房”的新概念伴隨着財大氣粗的國字號企業名字不斷在媒體閃現,似乎不斷印證着曾參與最初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創立的原國家房改辦主任張中俊的預言:無論是集資建房還是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其玄機均在於可以以劃撥形式,取得零地價國有土地,這之中往往包含了不合理的特權。從1998年6月國務院決定黨政機關停止實行40多年的實物分配福利房、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以來,中國人也曾心存“拿錢買房”的樸素夢想。但奈何眼下的房市語境是“繁華與荒涼”的二重唱,以地產商爲標誌的利益集團神奇地“先富起來了”,而倒下的則是千萬個“物質荒涼”的房奴。
其實早在2006年8月,建設部聯合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就發佈了《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叫停黨政機關集資建房。但“叫停”未能阻擋地方“福利房”的勃勃春天。就社會學而言,住宅產業趨向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市場化是效率社會的必然規律,即便是無法追求商品化和市場化的保障性住房,也得遵循社會化與專業化的內在要求。顯然,允許單位自建,就是拿公共財政之力滿足部分特定羣體所需,是以小羣體的公平踐踏大社會的公平。
沒有人天生熱愛“福利分房”,在房改的頭幾年,“自建房”是基本朝向絕跡的方向發展的。因此,如果把這兩年風生水起的“單位自建房”放在中國房市詭異的現實語境下來考究,這種違規而倒退的“新式福利分房”就是一種“叢林法則”下的“贏家自救”:一是能“單位自建”的往往是行政事業單位和國字號壟斷企業,它們和特權有着天然的親緣關係,在“自建”的能力上,顯然是這個時代的贏家;二是這種“自建”既然遭遇着法理壁壘(福利房與住房商品化改革背道而馳),也無法規避土地配置的曖昧,更可能在脫離市場監控等程序正義下成爲腐敗的新源頭。
“買不起房”不能成爲退歸到“福利分房”時代的完美藉口,如果“單位自建房”不是全民普及的公平福利,個別特權部門或壟斷企業打開“單位自建房”的大門只會造成更大的不公與失衡。有錢有地的可以“自建”,沒錢沒地的怎麼辦呢?其實,當前高房價的產生,並非源於福利分房的退出,而是房市遊戲規則異化及政府失位錯位所致。誰在逼迫我們退回福利分房年代?無論多麼複雜,這個問題的最佳答案決不應該是“單位自建房”的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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