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馮兆君):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日前,市勞動爭議仲裁院以派出仲裁庭的形式,只用8天時間即審結一例複雜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依法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了企業內部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據介紹,春節前夕,本市津南區某企業(以下簡甲企業)的12名職工到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由於甲企業與另一公司(以下簡稱乙企業)簽有專項協議,自1991年開始由甲企業安排以上人員到乙企業工作,派遣職工的工資、冬季取暖補貼由乙企業發放,社會保險費也由乙企業繳納,但直至申訴時止,乙企業對以上12名職工的部分工資和冬季取暖補貼一直拖欠,職工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也未及時繳納。因此,12名職工聯名對甲乙兩企業提出申訴,要求進行勞動爭議仲裁。
經審查,職工的申訴請求符合勞動爭議案件受理條件。爲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快速平息勞動爭議,維護企業內部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市仲裁院立案人員當即對該集體爭議案件予以立案審理。
經調查,該案件法律關係明確、爭議事由清楚,考慮申訴人較多,而且,當事人雙方住址均在津南區,離市區較遠,爲方便雙方當事人,減少其多次往返市區參加庭審的不便,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特派仲裁員、書記員前往津南區當事人所在地就近審理案件,在企業內設立仲裁庭,開庭審理該爭議案件。
庭審中,仲裁員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對證據材料逐一進行了舉證、質證,並對與該有關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詢問,在查明案件事實明確關係後,對案件依法進行調解。由於雙方當事人各持己見,調解不成,最後以仲裁裁決方式結案,並在春節前將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據瞭解,該集體爭議案件自接待、立案、調解、庭審、裁決至法律文書送達共計8個工作日,實現了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的簡便、快速辦理,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激烈對抗情緒,使大家平和地渡過新春佳節。
市勞動爭議仲裁院自2007年1月1日正式受理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以來,始終堅持“羣衆利益是核心,促進和諧是關鍵,爲民謀利是根本”的指導思想,積極探索穩妥、快捷、高效地處理各種勞動爭議的工作方法,對當事人住地偏遠的案件組成派出庭,及時處理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實行快速辦理,方便當事人訴求維權,保證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依法、規範、便民、高效進行,依法維護用人單位與職工和諧勞動關係。上述案件也成爲市勞動爭議仲裁院成立以來首個以派出仲裁庭形式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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