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其中將完善燃油稅改革方案等內容,列入2007年工作範圍。
根據中國財政部五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二OO七年預算草案,今年將抓緊燃油稅改革方案並擇機實行。燃油稅試點省份海南的原省委書記阮崇武代表爲燃油稅改革方案建言。
海南是燃油費改革制度的試點省份,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九日發佈了《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燃油附加費徵收管理辦法》,將養路費、過路費、過橋費和運輸管理費等四費合一,徵收燃油附加費。
阮崇武說,海南燃油費改革經過幾年的發展,現在每年燃油附加費的收入有十億多,而剛開始時只有兩億多。由於資金充裕,銀行也願意貸款修路,已經形成了良性循環。
他指出,如果按照財政部提出的燃油稅的實施辦法,實行起來有困難。他解釋說,“海南的燃油附加費是在加油站收,而財政部的燃油稅是在煉油廠收,不僅汽油收費,煤油、柴油也收了費,柴油百分之八十五用於漁船、輪船、農用拖拉機、農用機械,實際這些車不在路上走,收養路費不對的,很影響全國燃油稅徵收的積極性,而且除中央增加財政收入,地方沒有增加,而養路主要是靠地方,這也影響到燃油稅的推行”。
據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一九九七年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並準備從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一九九八年十月,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將燃油附加費改爲燃油稅。二000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了《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實施方案》並於同年十月經國務院批准後發佈,但燃油稅何時開徵一直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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