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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好2007年的檢察工作
在新的一年裏,全國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精神,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堅持把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作爲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基本途徑,促進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責,堅決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履行查辦職務犯罪職責,堅決查辦大案要案和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案件,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依法履行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責,強化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和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堅決監督糾正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切實防止冤案錯案。加強對人權的司法保護,堅決打擊侵犯人權的犯罪,依法維護軍人軍屬、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民工、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做羣衆工作的本領,改進執法方式,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訴答疑說理制度,把定紛止爭、化解矛盾、促進和諧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
(二)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寬嚴相濟是我國的一項重要刑事司法政策,在和諧社會建設中更具有現實意義。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關於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檢察機關在批捕、起訴、查辦職務犯罪等各項工作中,都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適度,使執法辦案活動既有利於震懾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又有利於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
在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犯罪的同時,對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涉嫌犯罪人員,可從寬的依法從寬,能挽救的儘量挽救,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採取適合其身心特點的辦案方式,配合家長、學校加強幫教。積極推行有利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機制,實行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機制,完善業務工作考評體系。加強調查研究和宏觀指導,把握好政策界限和執法尺度,保證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正確運用。
(三)加強檢察機關自身建設,提高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水平。按照中央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進一步加大檢察改革組織實施的力度,重點建立健全對司法工作人員瀆職行爲的監督機制,完善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推動人民監督員制度規範化、法制化。深化規範執法行爲活動,構建嚴密的執法規範體系,推進檢察業務、隊伍和信息化"三位一體"機制建設,提高執法辦案的規範化水平。堅持不懈地抓好檢察隊伍建設。
(四)自覺接受各級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進一步健全檢察機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工作機制,嚴格執行向人大常委會進行專項工作報告、接受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等制度。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人民羣衆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使檢察工作更好地體現人民羣衆的願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裏,全國檢察機關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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