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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航空公司的介入,爲航空市場競爭增添了新的活力。
“開航線容易,養航線難”,對於衆多航空公司而言,這是不爭的事實。近日,本市出臺相關政策,對於2006年7月1日以後,新開闢的始發和經停天津的航線航班,承運航空公司可享受專項補助資金。
新闢航線航班享培育資金
如何擁有更多的航線和航班,對於國內衆多非樞紐機場來說,一直是待解難題。爲積極培育天津機場增加航線航班,天津市政府設立了天津市新開航線航班培育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培育資金”),與此同時,《天津市新開航線航班培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在近期正式發佈試行。
據介紹,培育資金的補助範圍爲:航空公司新開闢的定期航班和固定航班;現已開通暫時虧損且具有發展潛力的重點航線航班。其中,定期航班是指航班性質爲定期,且在結算期內至少達到每週2班的航線。固定航班是指未列入航班計劃表,且在結算期內至少達到每週2班的航線。
按照《辦法》,在爲期一年的培育期內,新開闢的航線航班,從第一個航班起,每半年一次,由市財政相關標準給予一定額度的補助。對已連續開通一年以上的重點航線航班,自2006年7月1日起,每半年一次,由市財政給予一定額度的補助。新開闢的航線航班是指在2006年7月1日以後新開闢的始發和經停天津的航線航班。
“除了連續開通一年以上的重點航線航班之外,此次培育資金的補助週期定爲一年,對於新開航線,一般培養半年左右就能有所起色”,天津市交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
值得注意的是,在已有定期或固定航班的國際、國內航線上,航空企業再臨時包機飛行的航班,不列入培育資金補助範圍。其次,若航空公司享受新開航線航班培育專項資金期滿後,連續1年內停飛,未增加新運力,又開闢其他新航線,也不能享受培育資金。另外,在航線培育期內,已有航空企業開闢新航線,其他航空企業又開闢該航線的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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