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田: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人大法工委合同法起草小組成員,物權法起草小組成員。
昨日上午,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高票通過物權法。經歷了13年的醞釀,上百次的座談會,8次審議,公開徵求意見,這部法律最終獲得通過。
記者第一時間連線參與物權法起草、制定工作的兩位法學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尹田教授、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趙萬一教授,請他們講述了物權法產生的過程,以及這部與百姓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律背後鮮爲人知的一些故事。
評價:現有財產利用方式的保護
新報:趙萬一教授,您是如何評價和看待物權法的?
趙萬一:這部法律是對現有財產利用方式的一種保護,也是對改革開放成果的一種確認和肯定。只要是通過自己的勞動、或者合法手段獲得的財產,都會受到保護。也就是說,只要能證明私人的財產不是非法取得的,都能得到保護,這也有利於更好地促進個人創造財富。
形成:經歷13年 三個階段
新報:能不能爲我們介紹一下物權法形成的這13年間,這部令人矚目的法律是如何從無到有的?經歷了一個什麼樣的過程?
趙萬一:這部法律從啓動立法到現在審議表決獲得通過,經歷了10多年的時間,其間反反覆覆進行了很多次的討論,實際上就是一種衝突和利益的平衡過程。立法的主要手段就是平衡利益的衝突,來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
尹田:提起這部法律,真可謂一波三折。總的來說,這部法律的制定,大致分爲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上個世紀90年代中後期,起草一部物權法的問題被提了出來,但是當時民事立法的重點在合同法上,所以物權法的起草被擱置了下來,不過,合同法的制定也爲物權法的起草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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