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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秘排油茶』風波(據新華社3月19日報道),最近『膾炙人口』。與以往此類涉嫌者多緘默不同,郭先生頗鎮定自若,還在博客裡高調辯護。郭先生相聲說得好,為自己辯護得也挺『好』。印象頗深的理由有二:一為『倘藏秘排油有這多的不是,那我們的相關監察部門(似應為監管部門——筆者注)竟然放縱其一年之久,在全國大賣,就是這麼為人民服務的嗎?』其二為『所有相關的減肥產品若照這種方法挑錯,全都適用(原文如此,未核實——筆者注)。是全辦還是只辦郭德綱?』
市場監管失責,連從中漁利者都有意見,這事是不是有點像相聲?據《市場報》報道,去年4月媒體就披露『藏秘排油』廣告涉嫌違法,而同年7月18日,北京市工商局有關人士透露說,『郭德綱代言的廣告違法一事,目前還在處理過程中』。一『處理』就是8個月,其間郭德綱還續拍了該產品2007年的新廣告。有關部門的查處效率是不是有點低?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對引導社會風氣是不是也該負有責任?為某產品代言,說白了就是幫著商家『賣』產品,話都滿滿地說出口了,對效果就沒連帶責任?只有權利沒有義務,這顯然不是法治社會該有的現象。
僅『口誅筆伐』,僅作道德呼吁,顯然是不夠的。現在不少明星大有比誰的底線低之勢,就是明證。發現一個問題,完善一項制度。本報曾報道,國外名人代言不實廣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當然,『排油茶』事件真相到底如何,還有待有關部門調查。不過最好快點,要不我們真擔心賺了錢的人還要告有關部門失察呢。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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