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開始,我國旅客攜帶液體登機將受到嚴格限制。這是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爲確保航空安全參照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採取的最新措施。據悉,香港國際機場將從今天起開始實行新的登機規定,上飛機時不能攜帶大瓶飲料。
據瞭解,爲應對複雜的航空安全形勢,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於去年12月11日向189個締約國發布了“臨時保安管制指導原則”,要求對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乘機執行新的航空安全措施。
乘坐境內外航班要求不一
根據民航總局發佈的公告,從5月1日開始,乘坐中國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託運。液態物品須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後,方可攜帶。
乘坐從我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不能超過100毫升。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放在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的、可重複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託運。盛裝液態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須單獨接受安全檢查。
另外,來自境外需在中國境內機場轉乘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也必須遵守上述規定。其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必須盛放在袋體完好無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並須出示購物憑證。
新規原本應從2月起實施
“其實這些規定原本應在今年2月1日就開始實施的。”浦東機場指揮處相關人士昨天透露,考慮到我國內地機場的具體情況,上述登機新規才特意避開新春佳節,放到“五一”黃金週開始實施,給機場和乘客留下了必要的準備時間。
新規定實施後,有嬰兒隨行的旅客攜帶液態乳製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可適量攜帶。公告還指出,在中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酒類物品不得隨身攜帶,但可作爲托運行李交運。
液態物品購買憑證要保留
民航總局特別提醒需要在國外、境外轉機的旅客,如果在候機隔離區免稅店、機上免稅店購買免稅液態物品,應索要符合要求的塑料包裝袋,旅行中不要自行拆封,並一定要保留登機牌和液態物品購買憑證,以備轉機地有關人員查驗,否則免稅液態物品有可能在轉機接受安全檢查時被沒收。
新規實施後一段時間,無論是乘坐國際、地區航班,還是搭乘國內航班,安檢的速度可能都會放慢,建議乘客出行前打好“提前量”,以免延誤行程。機場方面也會在託運櫃檯和安檢通道附近張貼告示,並儘量把新規執行得人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