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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我是刁民,我就說他們是刁官
主持人:有網友說你是刁民,你怎麼評價他們的評價?
吳蘋:他們說我是刁民,我就說他們是刁官。只有日本鬼子在中國才說刁民和良民。不能侵犯人家的財產,如果是這樣的話,物權法還幹什麼呢?
主持人:我也是在網上看到這個消息傳的比較多,說你有黑社會背景?
吳蘋:語言傳播成這樣很正常的,因爲有些人可能因爲自己的心態,或者是自己也遇到了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或者是滿腹牢騷,自己也發揮一下自己的性格。這個很正常。如果我是這個背景的話,會把房子挖成那樣的嗎,會斷我的水電嗎。我是堅持真理只有一個,另外我堅持公道自然在,我堅持仗義執言的人還是有的,我堅持法律是公正的,只是說執行起來走樣而已。所以我期盼有那麼一天,法律能還我公道,還事實一個真相,我們承受了一般人是不能承受的十多年的經濟損失,這麼長時間的經濟折磨,還有開發商的惡意拆遷,我們真的很難。
他們不讓媒體採訪我,我希望媒體多關注
主持人:下一步你準備怎麼辦?
吳蘋:下一步通過媒體的呼籲,因爲有一些媒體也跟我聯繫了,他們也感覺很無奈,不允許他們錄音、拍照,也不得入場,我說憑什麼了,我說邀請人家過來怎麼了,其實也不是我邀請過來的,他們也是千里迢迢過來的,而且也是關注法制社會的事,關注我們的事。
主持人:房管局說現在這個事情沒有什麼好爭論的,報紙上的新聞已經公佈得很清楚了。
吳蘋:是哪個報紙?
主持人:是當地的重慶時報等。
吳蘋:當地的報紙肯定是這樣登。
主持人:而且他們是自由採訪的。
吳蘋:不是,昨天不讓他們跟我說話,而且把他們拉到房管局的辦公室,跟他們說了話,就是房管局的劉科長。聽證會一結束,劉科長和開發商就在法庭外等着,然後把這些記者都拉上車了。
主持人:沒有讓你接受採訪?
吳蘋:沒有,他們有很多法警,包括男的女的,就是我一個人坐一邊,開發商和房管局坐在一邊,反正那邊有很多人。還有審判長三個人,一個合議庭,對面坐了很多旁聽的記者、羣衆,不允許他們開機錄像,也不允許電話開通,更不允許錄音,也沒有讓他們跟我說話。
主持人:法庭上可能有制度。出了法庭之後,也沒讓你跟記者接觸?
吳蘋:沒有。我就是看到一個大車子,大概可以坐20人左右,把記者都拉走了。
主持人:給你的一些文件都沒有蓋章。
吳蘋:對,他們就只給我幾分鐘,我就很快地翻,庭長問我了,我說都是僞造的,他們就是搞這樣一個形式。他們給我下的通知,可能是頭幾天就打印好了。
主持人:這個事情出來這麼久了,之前有沒有報社報道?
吳蘋:重慶每個媒體內部都有通知規定,一律不許登,不相信你可以問重慶那些媒體、記者。
主持人:你想到過現在房子搞成這樣嗎?
吳蘋:我哪裏想得到。我說你依法的話,我爭取第一個走,因爲我爲生活奔波,上有老,下有小。我在拆遷的第一天,就把所有的產權證原件都拿過去了,他們不光是看你的證件,還要向房管局、國土局調檔,什麼都是按照他們來的。一開始開發商就巴不得拿他們那麼一點點可憐的錢,而且又很低廉。重慶的房地產價格大約也是四千左右,而且我那個是營業門面,商業鋪面,二樓纔給三千多,這樣我肯定不能接受,就選擇還房,很簡單,你按房子還給我就行了嘛。你是開發商,而且是幾家合夥的,都是那些人,亂七八糟的湊合起來的股份,利用要賺大錢,你還給我不就行了嗎,他說太小不還,我說我這個兩百多平米的,你不還嗎?
原地安置開發商讓我補他二百萬
主持人:開發商就是不願意原地安置?
吳蘋:他們不願意還,就是想給一些錢。我這個評估價下來才兩百多萬,我肯定接受不了,而且我選擇還房,還要補他二百多萬。
主持人:還要倒給他二百多萬?
吳蘋:對,按照這個價格補他,你說能不能接受呢?我真是冤枉,比竇娥還冤。你有興趣就到重慶吧,我給你提供證據。他這個就是非常低廉的價格,強買強賣。房管局最後也不得不承認我的要求是合法的,我說重慶市有規定的,我有權利選擇還房的,應該尊重我們被拆遷人的選擇。後來他們不願意。沒有辦法,一直拖到06年,說在原地還我,還要我補二百多萬,我說憑什麼呢,你給我那麼低,還要我補那麼多。所以這個問題就一直僵持下去。後來他也沒有辦法了,我就以法規跟他說話,他說就不依法,你怎麼樣。到06年9月份,我說你跟我協商要正式委託,不要總是找退休的,因爲他們來的人就說,我是臨時工的,說的話不算。我說你可以一個委託書,哪怕是委託擦皮鞋的都行。到06年的時候有了一個委託書,是一個叫王偉的,跟我進行了協商;我就按照我的合理要求,安全我產權證上面的面積還給我,那些沒有證的就算了,反正產權證上面是多少就還我多少,上面是219,就還219。你同意以後我們就要籤正式的協議,因爲你是還房。他後來又告訴我這個不能蓋章。說拆遷人之一找不到,長期不在重慶。這樣協議就有效嗎?怎麼可能?結果就因爲這個事,你說這算我的責任嗎?結果他們還讓法院來威脅我。我說你趕緊去找拆遷人,一定要蓋章的,否則到時候我找誰去啊?因爲你們這個項目可以隨時轉換,一個工地要轉很多包工頭,也會轉很多法人,如果沒有公章我找誰去啊?
主持人:當年你拿着產權證去房管局準備辦理拆遷手續的時候,你不是說第一個拿過去的嗎?還記得日期嗎?
吳蘋:2004年8月31號。一直拖到現在,沒有給我一平米的安置過渡房,沒有給我一分錢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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