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統計局近日公佈統計信息表明:2006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達到36097元,比2005年的32808元提高了將近4000元。
且不說這個平均工資統計局是如何算出來的,單就這個數據能否真正成爲政府部門制定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全市各項社會保險等標準的參考依據來看,實在讓人有些懷疑,因爲這一平均工資掩蓋了太多的事實真相。
首先,掩蓋了行業與行業之間、行業內部員工之間的收入差距。北京市統計局披露的“解讀信息”也佐證了這一點,“證券業、銀行業、法律服務、水上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業、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10萬元”、“由於單位的經濟類型、隸屬關係等多種因素影響,行業內部也存在較大差異。如工資水平較高的銀行業,高的單位年平均工資超過百萬元,低的單位年平均工資在4萬元以下”。既然如此,提供這一平均工資有何實際意義呢?
其次,掩蓋了嚴重的社會分配不均。儘管北京市統計局稱“沒有達到職工平均工資的人數佔60.7%”,但這60.7%的人(注意:這個數據足以稱“大部分人”)的收入到底如何,能否保證他們在一個城市裏生存?平均工資不僅沒有顯示,而且還提供了截然相反的假象。在一個相對和諧的社會中,收入狀況應該是呈正態分佈的(即中等收入人羣應該佔大多數,高、低收入人羣則相對較少)。但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這一平均工資(含“解讀信息”),並沒有提供相關的信息。
最後,掩蓋了一些行業企業職工工資增長過快或過慢的真相。有了這個平均工資,一些企業就會拿此說事,不積極推動薪酬制度的改革,不積極增加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這樣一方面使一些職工的收入長期得不到改善,挫傷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也有損社會的公平正義。
其實,我們要根除“平均工資”帶來的弊端,並非無計可施。如果統計部門真正深入實際開展工作,真正深入各行業、階層和人羣進行調查,自然會得出既讓民衆信服和接受,又能爲其它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提供科學準確的數據。而這不也正是統計部門應盡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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