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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4月10日,天津市紅橋區司法局降低服務門檻,拓寬服務範圍,在全市首創“法律援助司法局長接待日”制度,將每月的10日和25日確定爲局長接待日。司法局長在援助中心親自接待前來諮詢的困難羣衆,爲他們提供“零距離”的法律援助,及時、便捷、有效地幫助羣衆解決生活中的法律問題。接待日第一天,司法局長和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就爲30餘名前來諮詢的羣衆提供了法律援助,受到了羣衆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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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橋區司法局局長親自接待前來尋求法律援助的困難羣衆 |
首次局長接待日上,從重慶來津打工的李某來到援助中心,請求司法機關的幫助。40歲的李某今年3月份來津,通過一家政服務公司的介紹,來到紅橋區御河灣小區一戶居民家中做保姆,負責照顧一位80多歲老大爺的日常生活和醫療護理。按照家政服務協議,幹滿一個月後,李某到家政公司領取工資時,該公司以僱主不滿意其工作爲由,拒絕支付勞工報酬,雙方在家政公司多次協商未果。正在張某投訴無門的時候,得知司法局開展了局長接待日活動,便來到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司法局長了解情況後,爲李某聯絡了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幫助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索要工資。
法律援助是一項扶貧助弱、保障社會弱勢羣體合法權益的社會保障措施和法律救濟手段,通過爲困難羣衆無償提供法律幫助,平等實現其合法權益,有效解決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紅橋區司法局在全市首創推出法律援助局長接待日製度,放寬了法律援助條件,降低了法律援助門檻,使處於法律援助案件邊緣線上的低收入當事人可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紅橋區司法局將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農民工以及對申請支付撫養費的未成年人,不再審查其經濟條件;關注企業困難職工,對工資被拖欠的企業職工實施法律援助。同時,紅橋區法律援助中心還將採取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推行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受並及時反饋羣衆的意見和建議,對老弱病殘和未成年人的諮詢來訪採取“三優先”(優先接待、受理和安排)原則,爲經濟困難的殘疾人發放《法律援助服務卡》,從而真正實現“關注民生、扶貧助弱、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穩定社會”的法律援助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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