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個稅自行申報期已經結束。
萬事開頭難,有喜又有憂:喜的是個稅自行申報邁出了第一步,申報人數近163萬人,比較接近目前稅務機關按建檔情況估計的應申報人數;憂的是有部分納稅人應報未報,申報量還有差距。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重要的一條就是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還有更大量的工作要做。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市有信則立,市無信則廢”。信用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石,商品交換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等價交換。如果社會信用缺失、市場秩序混亂,欠債不還、貸款拖欠、假劣商品滿天飛,必然導致企業和個人的成本增加,風險增大,甚至會使經濟運行的效率降低。有資料表明,我國企業每年因信用缺失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高達5855億元,相當於全國財政收入的37%,每年的GDP因此減少了2個百分點。信用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能僅僅靠道德教化,還得有社會信用體系來維護。社會信用體系通過對失信行爲的記錄、揭露、傳播、預警,來放大失信成本,讓失信者付出代價,從而達到懲戒失信、褒揚守信的目的。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能有效消除信用缺失,有力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根本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從“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到“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爲輕”,從“曾子殺豬示信”到“季布一諾千金”,誠實守信可謂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由於我國近代商品經濟發育不充分,過去又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企業的生產、交易,銀行的信貸全都按國家計劃進行,單一的產權制度模糊了不同交易主體之間的利益關係,使傳統的信用文化有所弱化。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不僅能弘揚傳統信用文化,更能推進符合市場經濟需要的信用制度建設,形成“以誠實守信爲榮,以見利忘義爲恥”的榮辱觀。這正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和制度保障。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近年來,一些部門和地區也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比如中國人民銀行建設的個人徵信系統已收錄了5.33億人的信用記錄,成爲世界上最大的個人徵信數據庫,銀行通過查詢這一系統而拒絕的個人貸款已佔貸款申請總數的10%。但是,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比,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比較滯後,市場秩序混亂的狀況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逃廢貸款、不實披露、假票假賬、偷稅漏稅仍屢禁不止,以至於“欠債的有吃有喝,要債的陪吃陪喝”;商業欺詐、製假售假仍猖獗囂張,老百姓“吃動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飲料怕色素,能吃什麼心裏沒數”。面對這樣的嚴峻形勢,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已是迫在眉睫,時不我待。
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應當以法制爲基礎,以信用制度爲核心,以健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爲重點。目前,我國有央行建立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有稅務、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門建立的行業信用系統,也有地方政府建立的區域信用系統。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我們要加強統籌協調,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設以個人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等爲基礎的實名制信息共享平臺,形成失信行爲的聯合懲戒機制,真正使其“一處失信,處處難行”。
“制度比人強”。隨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提速,誠信必將成爲誠信者的“通行證”,信用也必將成爲信用中國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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