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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內地旅客在香港購物被騙的事件,香港旅遊業議會決定推出多項措施,加大對違規店鋪、旅行社與導遊的處罰力度,以保障旅客權益,挽回旅客來港購物的信心。
據介紹,香港旅遊業議會即將推出的措施包括:加重扣分制,將百分百退款期由14天延至6個月,旅客不需要憑藉商品的完整包裝才獲退款;被投訴的商鋪在一年內不可在更名後於原址經營;被扣分或被投訴的店鋪及旅行社的資料上載於互聯網,要求只接待旅客的店鋪開放給公衆購物。
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何栢霆表示,由於議會需待5月的理事會通過新措施,並草擬新的承諾書,會員需在簽署後纔可帶團到店鋪購物,因此新措施可能於6月1日開始實施。
據瞭解,按照目前香港有關規定,內地遊客由導遊帶往特定商號購物或旅行社安排購物,享有14天退貨的保證,消費者可通過導遊或旅行社安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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