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紅衣人爲央視記者,最右側白衣人爲購物託。一行人正在黃岡海關等待過關
4月10日,《經濟半小時》記者孫菁正在接受本報採訪
央視女記者被旅行團驅逐,原因是她沒有遵守“不許遊客拍攝”的規定得罪了贊助商。其他沒有“得罪”贊助商的遊客卻掉進了購物的陷阱:花高價所購的項鍊,市場價僅爲購價的八分之一;萬元的“鑽石手錶”竟然沒有鑽石,只有玻璃。
這是央視《經濟半小時》記者孫菁以普通遊客身份參加香港三日遊旅行團時的經歷。4月1日,“香港購物暗埋騙局”在《經濟半小時》播出後引起了巨大反響。4月3日,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何柏霆急飛北京,與國家旅遊局官員商討相關的監管問題。
面對本報,記者孫菁披露了她在“香港購物暗埋騙局”調查中的一番經歷:偷拍機無法充電,拍的DV帶被人強行拿走,被導遊驅逐離團,以及被迫離團的瞬間急中生智給兩位同團遊客留下聯繫方式纔得到了第一手的材料。
偷拍白衣表託被人尾隨
港澳遊頻遭投訴
年前,《經濟半小時》接到了不少電話投訴說,在港澳遊中被導遊矇騙,買到了假貨。恰好,有個朋友是做旅行社的,我就去向他請教。爲什麼欺騙遊客的案例一再發生,導遊甘冒罵名,拼命帶遊客購物。
在和這個朋友的閒聊中,最讓我感興趣的是他揭露的體制問題。說實話,旅行購物陷阱的選題並不新鮮。不過,想要反映一個背後的本質,需要一個事實來支撐。港澳遊之前沒有人碰過,再加上它又很火,要真的調查到問題,肯定能引起一些反響。我們決定去試試。
過關費100元是第一筆額外收費
報名到香港的旅行團,比較了幾家旅行團的價格後,我們選擇了深圳海外國際旅行社。它的開價最低,每人只需420元就可以參加三日遊。也是我們認爲最可能有問題的。
3月13日8點,我們從賓館出發前往黃岡海關與旅行社集合。交費420元,上車,16個大人外帶1名小孩組成了這個臨時的“紫荊花團”。
從內地赴香港旅行,很多旅行團都選擇從深圳出發,來自全國的散客也在此集中。最後,散客們會被分成不同的組別,依照的是各自的購物能力不同。我們這組,購物能力大概被算在了中檔水平。香港之行就此拉開帷幕。
在過海關時,領隊陳小姐向我們收了100元的過關費,這已在報名費之外了。這一幕並沒有被錄下,當時我們沒想到,旅程剛開始就向我們收錢了。
導遊禁止拍照,暗訪只能偷拍
自稱是導遊助理的劉女士在我們進入香港之後,向大家介紹了陳導遊,據說是他們旅行社最棒的導遊之一。劉助理很厲害,一上車就警告大家,“不許拍照、不能攝影,包括外面的風景。香港是一個注重個人隱私的地方。”
我意識到,以一個普通遊客來拍攝的想法不行了,只能用我們的偷拍機。
偷拍機沒電,導遊正臉沒拍成
按照旅程安排,3月14日是購物日。一早上了巴士,劉助理不見了,只有陳導遊。我打算把他的正面拍下來。沒想到的是,偷拍機打開沒過一會兒,攝像師發現,機器黑屏了。這是一款新式偷拍機,我們還不熟悉它的性能,竟然沒電了。要是之前碰到了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先撤回去充好電再說,但現在我們根本沒有機會。那節目不就瞎了?
趁他們不注意,我偷偷打開了DV。
10點多,我們被拉到了黃大仙廟。“我可以假借拍風景,把導遊拍下來。”但我的如意算盤沒成。我剛把錄像機鏡頭擡起來,就被陳導遊訓斥,“不是說了不能拍照的嗎?”對準他拍,根本沒可能。到最後,我也只拍到了陳導遊的側面。
之後,就是我們的購物之旅了。此時,白衣男子粉墨登場。
白衣表託:“小姐你的鏡頭蓋沒蓋上”
白衣男子,是被我們識破的一名購物託。開始,大家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從第一天開始,白衣男子就跟我們在一起,誰也沒有對他的身份產生疑問。他也一直坐在大巴的最後一排,離我還有三排,跟幾個中年婦女閒聊。
他們的聊天也會隱約地傳進我的耳中,他們主要聊怎樣購物。白衣男子似乎提到了,他自己家就是賣手錶的。當時我也沒往心裏去。
中午吃飯,白衣男子正對着我。下午要去買手錶,大家都在討論此事。“到香港買什麼手錶好啊?”有人向白衣男子諮詢。估計他家開手錶店的說法大家都聽到了。
“買什麼表都不錯,香港買表要比內地便宜20%到30%。”
“那買什麼牌子的表好啊?”
“勞力士啊、歐米伽啊、雷達都可以啊!”白衣男子頓了一下,故作神祕地說,“其實香港還有好多好表,都是國際品牌,不過沒進入內地。”他並沒有說明都有哪些國際品牌。大家開始向他討教怎麼識別表的好壞。
這些話讓我覺得哪裏不對勁。哪有這麼巧?不管他是不是託,我決定拍下他,於是,悄悄地打開鏡頭蓋開機。白衣男子的警惕性很高,他忽然指着我的DV說,“小姐,你的鏡頭蓋沒有蓋上”,“是嗎?”我假裝看了眼攝像機,“哎呀,忘記了,忘記了。”
更有意思的是,飯後,我的身後多了一條尾巴,就是那名白衣男子,無論我到哪兒他都跟着。但從鐘錶店出來後,導遊告訴我們,有遊客離開了旅行團,不見的正是白衣男子。
手錶店四五個人圍住記者:不許拍,報警
我一直偷拿DV拍着,意外發生了。進入錶店,我偷偷把拍攝機拿了出來,沒想到,我的舉動被店內監控到了,沒幾分鐘,我們就被一名店員叫到了經理室。
裏面已經有四五個人了,他們關上了門。一個自稱是經理的白胖男子開始問話。
“你們是做什麼的?”
“遊客啊,”這也是比較正常的理由,誰出門旅遊不拍點東西。我們一口咬定,他們也沒辦法。
“你們沒有看到‘不許拍照’的提示嗎?”
“爲什麼不讓拍啊?”
“這是私人地方,你們侵犯了我們的隱私,違反了香港的法律。把你們的錄像帶交出來,不然我們報警。”
經理威脅我們。報警?你報好了。可轉念一想,真的面對警察,我就必須得說實話,調查也就砸了。再加上我們人少,他們會怎麼處理我們?僵持了十來分鐘,我把帶子給了他們。
特別遺憾,前一家珠寶店內偷拍的資料也全在這盤錄影帶裏,我們一點相關的畫面都沒有了。
帶子被拿走後,他們讓我們在店外呆着,裏面發生了什麼,我倆壓根兒什麼都不知道。
未購物被迫離團
你們得罪了贊助商
我和攝像尋思這事不對,爲什麼不讓拍?拍了對他們有什麼影響?他們這麼緊張,難道里面有貓膩兒?他們會不會對我們採取點行動?
我趕緊從包裏掏出兩張紙,迅速地在紙上寫下我的名字和手機號,趁店員不注意,塞到兩位先生手裏,“請你們回到深圳之後,馬上跟我們聯繫,我們有事要找你們。”我不敢說明自己的記者身份。到現在我們根本證明不了這個旅行團有問題,不想把事情鬧大。
兩三分鐘後,消失了一天的劉助理神祕出現了,換作陳導遊不見蹤影。估計他的任務已完成,善後的事都交由劉助理了。
“你們得罪了贊助商,他們不會給你們贊助了。你們交的錢不夠支付明天的食宿費了,要不你們再把錢補給我們,要不你們就離開旅行團。”劉助理用一貫的口吻訓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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