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
●小作坊
●小店鋪
●小餐飲
●小集市
爲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市政府近日批轉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小企業小作坊監督管理的意見》。從今年起,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農村地區爲重點監管區域,全面整治和監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五小”即小企業、小作坊、小店鋪、小餐飲店(館)、小集市,依法嚴懲生產、加工和銷售假冒僞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爲,使小企業、小作坊等的產品質量安全儘快得到徹底改善。
根據市政府頒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小企業小作坊監督管理的意見》要求,今年本市要建立區縣、鄉鎮和街道、村和居委會三級食品安全責任制,特別要對城鄉結合部及農村地區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小企業、小作坊的房屋租賃實行嚴格管理,閒置的農村住宅、非食品生產企業廠房等不符合食品生產條件的房屋一律不得租賃作爲食品生產加工場地。重點檢查從事小規模食品生產和加工單位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以及生產加工過程中質量控制、衛生條件等。對小食品店鋪銷售食品的進貨渠道嚴格審查,嚴厲打擊經營假冒僞劣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和不符合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要求的行爲。對小餐飲店不符合衛生要求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非食品原料、過期食品、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等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爲,依法嚴格懲處。加強對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僞劣、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有毒有害及“三無”食品的違法行爲。此外,扶持整合一批依法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小企業做大做優做強,通過多種模式,在生產工藝、食品質量檢驗等方面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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