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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吳梅 陳祖願):近日,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接到羣衆投訴,反映天津市廣廈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違規收取定金。經調查發現,該公司以防止交易雙方當事人“跑單”爲由收取了買房人定金5000元,遲遲不予給付,侵害了羣衆合法權益。該行爲違反了天津市日前下發的《關於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強制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的通知》(津國土房市〔2007〕153號)中“任何房地產經紀機構在代理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和形式收取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的購房款和定金等”的規定。市國土房管部門在覈實有關情況後,依法責令該公司立即退還當事人定金,要求其進行了書面檢查,並將行爲記入信用檔案。
據瞭解,本市目前正在開展專項調查重點打擊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收取交易當事人定金行爲,廣大市民如發現房地產中介機構存在違規收取定金、房款等行爲,可直接撥打市國土房管局投訴電話(24462060)進行投訴,一經查證屬實,市國土房管部門將對違規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進行依法嚴厲查處,並在媒體予以曝光。
此外,市國土房管部門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爲切實保障二手房交易當事人資金安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不得將房款和定金等交房地產中介機構,交易資金必須進入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系統。該系統不僅能充分保障交易當事人的資金安全,而且爲當事人提供了完全免費和更加快捷的二手房交易服務,凡不辦理按揭貸款的,15日即辦結二手房交易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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