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待遇終身制的泛濫,造成社會不公,給黨的作風和社會風氣帶來負面影響
日前本刊記者收到北京某機關一位工作人員的名片,沒有任何領導職務,但名字後卻標着“享受副局級待遇”字樣。
據知情人透露,這位工作人員原是該單位副局長,因某種原因被撤了,但仍然享受在位時的級別待遇。
《瞭望》新聞週刊調查發現,在我國不少地方,一些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況仍然相當普遍,享受這種“待遇終身制”的公職人員級別在放低,人數在增加,已漸漸成爲一種令民衆與官員疏離的特殊待遇,製造了新的社會不公。
有關專家認爲,要警惕公職人員待遇終身制的危害,國家除給新中國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特殊待遇外,應儘快深化公職人員人事制度改革,把有關資金從這類“待遇”中轉移,去解決更多百姓的民生問題。
“公職人員待遇終身制”的前世今生
所謂公職人員待遇終身制,就是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中依法從事公務的公職人員,雖然從某個領導職務上退下來,但原來任職時的級別待遇不變。其中不僅僅是工資待遇,還包括福利、保健、醫療、交通、住房等多方面待遇。
據瞭解,公職人員待遇終身制的產生,有其深刻的社會背景和歷史原因。最初僅僅是對新中國建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晚年生活的一種照顧。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1949年9月30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且具有相應職級的老幹部可以離休,在此之後參加工作的是退休。離休和退休的待遇不同,離休待遇實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爲從優”的原則,其水平高於退休待遇。離休除原工資照發外,還享有在位時的政治待遇、醫療保健、補助、用車等等,並且提高幹部級別。
目前,公職人員待遇終身制似乎成了一種有中國特色的“國情”,一些建國後參加工作的幹部,也在享受着類似的特殊待遇。儘管2006年8月中央出臺《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徹底廢除了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但一個事實是,權力終身制的廢除,並不等於待遇終身制的取消。
本刊記者在一些報刊上、文件裏也經常能看到某某的名字後面有個括號,裏面寫有“享受XX級待遇”之類的字樣,從最低的“副科級”到“副軍級”、“正部級”等五花八門,應有盡有,被老百姓戲稱爲“括號待遇”。當然這些級別決不僅僅是寫在報刊上、文件裏,而是一種實實在在的、相伴終生的待遇。
“公職人員待遇終身制的主要特徵是,不在其位卻享受其待遇,低職高配。”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公職人員待遇終身制是歷史產物,最初僅限於機關黨政高級幹部,可後來範圍慢慢擴大到學校、科研機構、央企等領域,職務級別也在不斷往下蔓延。更過分的是,有不少地方爲了鼓勵公職人員離開機關,對那些下海經商、不再擔任現職的公職人員,也仍享受原職級的待遇。”
“隨着機構改革,一些城市、機構、部門、大學不斷升格或撤併,享受這項待遇的人數還在不斷增多。”中國人民大學一位專門研究行政學的教授對本刊記者說。
“有些建國後參加工作的人,就因爲原來是領導,退休了享受的待遇也讓人羨慕。”在北京協和醫院高幹病房工作的一位護士告訴本刊記者,“我的病人有些每月每人的開支都在好幾萬元,他們一些小病也要大養,甚至還要配一部專車、一個司機每天專門送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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