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一家房地產公司出納員葉某,利用職務之便侵佔挪用公司資金達380多萬元。記者近日瞭解到,檢察機關已正式對犯罪嫌疑人葉某批准逮捕。
據瞭解,2002年10月起,葉某進入海口市保稅區某置業有限公司擔任公司出納員。公司以其公司財務總監陳某的個人名字開設六個賬戶,專用以存放公司現金公款,後賬戶的存摺和密碼全部由葉某保管,存取款也是由葉獨自辦理。2004年初,陳某還將其身份證交給葉某長期保管。
而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持續至2005年3月之間,葉某利用保管公司現金公款的職務之便,多次大量地從公司的六個公款賬戶及所直接收取的現金中提取、截留現金公款,佔爲己有供個人使用。在長期的作案過程中,爲了應付公司的查賬,葉某在向財務總監陳某等公司領導上報現金餘額時,僅用書面打印現金餘額上報。
2005年2月1日,公司需要支付工程款,要求葉某將60萬現金存入一個公司賬戶中。此時葉某利用保管公司支票和法人印章的便利,瞞着公司私自填寫了一張轉賬支票,再從會計處偷取財務章來蓋上,從公司的另一賬戶裏將30萬轉到公司賬戶中,並僞造了對賬單交給會計記賬。在作案過程中,葉某多次採取少計現金收入、多計現金支出的手段。到2005年3月以後,葉某所收的現金都沒有記到公司賬上,而是直接截留據爲己有。
經警方審訊,葉某交代,由於染上賭博的習慣,從2004年底起,不斷動用保管在他那裏的公司現金公款,用於賭球、買私彩和公彩。2005年3月底,葉某將公司現金20多萬元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中,然後出逃。2005年4月,葉某逃到杭州,將那20多萬元取出,存入在杭州另開設的賬戶供自己逃跑時使用。事後葉某逃回廣州躲藏直到被公安機關抓獲。
案發後,葉某所在的房地產公司對其經手的現金賬務進行全面覈對和清理,確認葉某共侵吞公司資金38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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