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姐等人蔘加了中青旅組織的印度、尼泊爾兩國九日遊。但旅行社中途改變行程,原定4天的尼泊爾遊縮水成一天。由於對旅行社的賠償標準不滿,20名遊客滯留在新德里,拒絕回國。
金小姐介紹,按照行程計劃4月30日晚從北京前往印度新德里,然後在5月4日早上前往尼泊爾,最後在5月8日早上從尼泊爾返京。但在5月3日晚,領隊通知稱,原定航班因飛機故障被取消,可搭乘4日晚的航班。當晚,領隊又通知說該航班被取消。遊客只能在5月6日從新德里經加爾各答轉飛尼泊爾,於6日下午抵達尼泊爾。
遊客否決了該方案,因爲這樣,原定4天的尼泊爾遊就縮水成一天。遊客要求中青旅賠償,但中青旅出境公司只同意賠償1000元。對此,遊客要求按黃金週期間尼泊爾遊的價格進行賠償。
昨天,遊客們拒絕登機。由於旅行社退了房,遊客在酒店大廳等了一整天。金小姐說:“這裏又熱又髒,我們根本不想留,可實在無法接受旅行社的方案。”
對此,中青旅出境公司稱已根據遊客意見,爲他們聯繫8日從新德里直接回國的飛機。對於遊客這幾天在當地的吃住費用,該公司稱由於遊客不接受旅行社安排屬於違約,應由他們自行承擔,但是公司將爲他們安排並墊付費用。賠償方案在遊客回國後再商議。
在僵持一天後,遊客向當地的中國使館求助。昨晚,在使館的協調下,遊客找到了住處。他們稱如果旅行社不能承諾給他們可接受的賠償,就拒絕回國。
律師說法
北京律協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律師認爲,飛機因機械故障延誤不屬於不可抗力,航空公司將根據國際公約賠償旅行社。中青旅違約在先,尼泊爾之行嚴重縮水,應根據合同賠償遊客。遊客終止合同拒絕去尼泊爾是合理合法的,其間在印度的費用應由旅行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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