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時40分,羅先生仍在與家樂福方莊店的相關負責人商談解決方案。昨日下午,羅先生身穿寫有『家樂福坑人』的背心在超市門口引起了不少人注意。超市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還無法確定這名顧客是從該店買走了這些啤酒的,但超市方面會與顧客協商解決此事。
記者18時趕到家樂福方莊店時,羅先生身穿白色背心站在超市入口附近,在背心的前後各寫著兩行紅色標語:『賣過期啤酒,家樂福坑人。』『這人下午4點多就來了,好像超市沒給解決,所以老是不走。』在附近旁觀的侯先生說。
羅先生介紹說,5月4日他在家樂福方莊店買了10瓶啤酒,回家後自己陸續喝了8瓶,5日晚他突然拉肚子,隨後他發現生產日期顯示為『2006.11.1』,保質期為180天,『我這纔發現啤酒已經過期了。』
記者看到,在這張小票上,確實有10瓶啤酒和其他一些物品,在這兩瓶啤酒瓶瓶蓋上的生產日期都為『2006.11.1』,保質期為180天。
19時,家樂福方莊店公關部的齊經理表示,顧客羅先生出示的小票確實是出自家樂福方莊店,如果超市工作人員對待他的態度不好,他代超市員工向羅先生道歉。
19時20分,齊經理接到工作人員的反饋後稱,超市的貨物都是由總店統一配送,現在無法查詢到貨物的具體信息。『這種酒周轉很快,而且每周兩次進貨,出現過期性(的幾率)很小。』他表示,此事責任尚不明確,即無法確定羅先生拿來的兩瓶啤酒是出自家樂福超市;即使如此,超市方面還是會考慮羅先生提出的要求,並與羅先生協商解決此事,羅先生也可以向工商或消協等部門反映此事。
至19時40分記者離開時,羅先生仍在該店的辦公室內與超市的相關負責人商談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