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至6月15日,山東省檢察機關將開展反瀆職侵權宣傳月活動,讓社會公衆更多地瞭解瀆職侵權犯罪,同時,各地要突出查辦此類案件,認真審查羣衆舉報,推動案件線索排查和案件查辦。這是記者從5月9日省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或在行使職權中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行爲,危害極大。全省此次開展宣傳月活動,就是要向社會公衆宣傳反瀆職侵權工作的職能、管轄範圍、辦案程序等,揭示瀆職侵權犯罪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動員社會各界同瀆職侵權犯罪作鬥爭。
據悉,去年以來,山東省檢察機關集中力量查辦了一批重特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取得明顯成效。共立案查處各類瀆職侵權案件710人,其中,濫用職權類案205人,玩忽職守類案168人,徇私舞弊類案68人,侵權類案260人,泄密類案9人。比較典型的案件有:原濟南市環保局污染控制處副處長於某濫用職權、收受賄賂,造成一定區域重大環境污染,引發羣衆多次上訪案;原滕州市官橋鎮土地管理所所長徐某,放任無礦產開採許可證的多家土磚窯廠亂採濫挖耕地,非法挖掘土方量7萬餘立方米案;原淄博市臨淄區菸草局稽查大隊三中隊隊員王某,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9次強行侵入他人住宅進行非法搜查,嚴重侵犯公民合法權益案等。通過查辦這些案件,平息受害人上訪事件40餘次,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5億餘元,促進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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