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河南周口6警察拋死李勝利一案有了新進展:因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被害者李勝利家屬昨日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請求法院依法改判呂留生、冷飛死刑,並賠償家屬經濟損失461333.25元。
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10日下達的一審判決中,七一路派出所民警李立田被判處死刑,川匯區法院書記員呂留生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長冷飛被判處無期徒刑。民事賠償方面,法院判決賠償額爲4.89萬元。
在一審判決書中,三被告人均被認定爲主犯,但判決結果一個死刑,一個死緩,一個無期。對此,李勝利家屬認爲,呂留生和冷飛在本案中均系主犯,並且本案的發生與呂留生和冷飛的積極參與、指揮有着直接的因果關係,他們在該犯罪當中所起的作用在某些地方比李立田還要重要。
從拿到判決書後,李勝利的妹妹李豔紅一直和周口市檢察院聯繫,申請檢察院提起抗訴。不過,昨日,檢方告訴李豔紅,經過研究決定不予抗訴。
本報記者昨日致電周口市中院獲悉,李立田、呂留生和冷飛的辯護律師同樣向法院提請上訴。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死刑案件二審必須開庭,河南省高院擇日將開庭審理本案。
據有關律師介紹,按照刑事訴訟“上訴不加刑”的規定,呂留生和冷飛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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