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銀行上海分行在各個營業網點推出了一項“業務辦理加急”的服務項目,出50元加急費就可在VIP快速通道享受VIP客戶的快捷服務,從而縮短排隊等候時間。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大家站在同一支隊伍裏面,就像運動員比賽時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一樣,這時作爲裁判員的銀行就應該保證比賽規則的公平。根本不應存在消費差別、消費等級的問題。表面上看,花錢買時間,有一定的道理。但這是以延長其他客戶的排隊時間,破壞既定遊戲規則爲前提的;這已經不是銀行服務資源分配的問題,而是銀行“窮得只剩下錢”的問題了。
到銀行辦事,大家都着急,誰不希望早點辦完業務?而“先來後到”、排隊等候是最起碼的遊戲規則。而且排隊並不存在什麼技術難題,根本不需要銀行爲客戶額外付出什麼服務成本。銀行在沒有增加服務成本的情況下,有什麼理由藉機斂財?
其實,銀行借加急服務之名斂財,不僅令被迫延長排隊時間的客戶反感,就是享受了插隊服務的客戶,也不見得會感激銀行。因爲排長隊並不是儲戶的錯,而是銀行服務不到位所致。在筆者看來,銀行提供花錢插隊服務,除了“斂財”外,實在難以讓人想到它有什麼高明之處。試想,如果大家都願意出50元插隊怎麼辦?那儲戶還不是照樣排隊嗎?當交50元的人多起來的時候,銀行的收費是否會節節攀升呢?如果銀行心安理得地把加急服務費揣在自己的腰包裏,這與醫院的號販子、火車站的黃牛黨有什麼兩樣? (文/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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