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制度實施以來,不少公衆尤其是網民紛紛質疑交強險存在“暴利”。針對目前網上流傳的“交強險每年至少400億元暴利”的說法,中國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22日在京與媒體記者座談時作出了迴應。
據介紹,不久前有位律師算了一筆賬: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爲1億多輛,按投保率80%計算,每年交強險保費收入能達800億元。但根據公安部門公佈的交通事故數量,以交強險的最高賠付6萬元計算,交強險每年最多賠200億元。扣除稅金、管理費、手續費等費用開支(合計不超過200億元),交強險一年要賺400億元。
對此,郭左踐明確表示,“這種計算方式是不科學和不準確的,是對我國機動車輛的構成以及公安部門交通事故數不等同於保險公司車險賠案數等信息不瞭解造成的。”
郭左踐說,按公安交管部門公佈的數據,截至今年3月底,我國共有機動車1.48億輛,其中汽車5181.1萬輛,摩托車8248.8萬輛,拖拉機1331.2萬輛。摩托車和拖拉機合計佔機動車總數60%以上,車均交強險保費在100元左右。即便各種車型的投保率都達到100%(事實上達不到這種水平),全國機動車交強險保費總額也達不到800億元。去年下半年,經審計的全國交強險保費收入爲218.7億元。
再者,公安交管部門公佈的道路交通事故數,並不能簡單等同於交強險賠案數。兩者不是一個概念。差異的主要原因如下:
——交強險除了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對於道路以外(如小區內、企業內、停車場等)的事故損失,保險公司也要立案賠償;
——衆多輕微、自行協商處理的事故雖未列入公安交管部門的統計,但均在保險公司形成賠案;
——一起交通事故中,除了車與人相撞外,往往都涉及兩車甚至多車互碰。車主需分別向各自的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所以保險賠案數實際上遠遠大於交通事故數。
郭左踐強調指出,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險公司從事交強險業務實行與其他商業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覈算,交強險無論盈虧均不參與保險公司的商業利潤分配。
對於社會公衆的一些擔憂,如保險公司會不會通過調整交強險準備金或將其他業務的經營費用計入交強險,人爲造成交強險經營虧損?郭左踐也進行了回答。
他說,爲準確覈算交強險的經營狀況,保監會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包括《關於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責任準備金評估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單獨覈算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等,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做到交強險與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準確覈算交強險保費收入、營業費用和各項準備金。此外,還建立了交強險精算報告制度和外部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制度,交強險財務報告必須經外部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與此同時,保監會加大了對交強險條款費率執行、理賠服務質量、交強險數據真實性等環節的核查力度,建立了交強險經營情況月度跟蹤制度,這一整套制度的核心就是從被保險人的利益出發,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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