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4: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中央投入100億元,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
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在重點專業領域建成2000個專業門類齊全、裝備水平較高、優質資源共享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設立中央財政職業教育專項資金,以獎勵等方式支持市場需求大、機制靈活、效益突出的實訓基地建設。
縣級職教中心建設。國家重點支持建設1000個縣級職教中心,使其成爲人力資源開發、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技術培訓與推廣、扶貧開發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高水平示範性院校建設。國家重點支持建設1000所高水平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和100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大力提升這些學校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促進他們在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和機制中起到示範作用,帶動全國職業院校辦出特色,提高水平。
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地方各級財政要繼續支持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設和師資培訓工作,支持職業院校面向社會聘用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擔任專業課教師或實習指導教師,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4.營造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
各級政府要切實把發展職業教育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領導和統籌,建立、完善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處理好有關部門之間、學校與企業之間的關係,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重點支持面向農村學生的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支持少數民族地區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落實企業合理分擔職業教育辦學經費的相關政策,採取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企業爲職業院校學生提供更多的實習崗位,支持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和技能型人才培養,形成政府主導、行業企業與學校緊密合作的職業教育新格局。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逐步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會地位、經濟收入和社會保障水平,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努力增強高校創新與服務能力。
1.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切實把高等教育發展的重點放到提高質量上,着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思維,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和就業能力、創業能力。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高校要把教學作爲中心工作,加大教學投入,改善教學條件特別是實驗實習條件。推動新一輪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改革,繼續做好精品課程建設工作。加強教學研究,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探索創新型人才的培養模式,倡導研究性學習和本科生科研活動,建立學生到企業和科研院所實習的長效機制。強化教學管理,改進教風和學風。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監控,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的質量保證體系和高校教學質量評估制度。完善高校教學名師獎勵制度,推動教授和名師講授本科生基礎課。積極推進研究生選拔方式和培養機制改革,鼓勵高校與科研院所通過合作培養、聯合培養等有效形式培養研究生。
2.優化人才培養結構。
以社會需求爲導向,積極調整學科佈局和專業設置,加快培養經濟、社會、文化、國防等方面的高素質人才,特別是農業、資源、能源和環境方面的緊缺人才。引導高校根據國內外人才市場的變化,適時調整招生專業和教育內容。優化高等職業教育、本科教育、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結構。引導高校科學合理定位,辦出水平,辦出特色。加強統籌規劃,適度控制高校數量的增長,優化結構與佈局。繼續做好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加強少數民族地區人才培養工作,繼續辦好普通高校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實施好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
3.造就和凝聚一支高層次創新人才隊伍。
進一步實施高層次創造性人才計劃,大力推進人才強校戰略。構建優秀人才可持續發展的培養和支持體系,培養和匯聚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和創新團隊,培養和支持一大批優秀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數以萬計的青年骨幹教師。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高校人才隊伍建設的體制機制,形成有利於傑出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加強學術道德建設,樹立良好的學術風氣,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積極推進以學科帶頭人爲核心凝聚創新團隊的組織模式,加強創新團隊建設和傑出人才培養。支持教師參與重大科研和建設項目、企業關鍵技術攻關,鼓勵自由探索。支持教師主持或參加國際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和高水平國際學術領域的合作研究,提升在國際學術領域的影響力和競爭力。制定特殊政策措施,支持高校引進一批年富力強、世界一流的學術大師和科技尖子人才。
4.進一步推進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
繼續實施“211工程”和“985工程”,推進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建設,儘快使若干所大學和一批重點學科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努力造就大批傑出人才,成爲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力量。重視發展前沿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通過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的帶動,在全國範圍內初步形成佈局合理、各具特色和優勢的重點學科體系,使高校成爲國家和地方解決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基地,推動高等教育整體水平的提高。
5.提高高校科技創新與服務能力。
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充分發揮高校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和支持高校承擔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研究課題,特別是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的戰略性研究的課題,推動高等教育與科技創新的有機結合。加強高校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建成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推進科研基礎設施的開放與共享。加強校企合作、校際合作、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間的合作,形成產學研結合的良性機制,強化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工程化能力建設,提高大學科技園的產業孵化能力。鼓勵高校充分利用科技優勢,爲社會特別是農村廣泛提供科技服務,爲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6.繁榮發展高校哲學社會科學。
充分發揮高校人才密集、力量雄厚、學科齊全的優勢,深入推進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組織實施高校思想政治課教材、哲學社會科學重點教材的編寫、審定和使用,建設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和教材體系。加強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骨幹教師的研修和培訓工作,培養和造就更多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學術名家、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優秀人才。把握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的戰略重點,確定重點領域,抓住重大課題,實施重大專項,建設創新基地,培育創新團隊,切實提高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
(五)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1.加強教師教育與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師德水平和業務水平。倡導教師爲人師表、教書育人、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職業精神,增強教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推進教師教育和師範院校改革,加強師範院校建設。吸引優秀青年讀師範,鼓勵優秀人才當教師。在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積累經驗,逐步推開,鼓勵更多的優秀青年終身做教育工作者。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綜合大學培養和培訓中小學教師,逐步形成開放靈活、規範有序的教師教育體系,提高教師教育的層次和水平。加快實施全國教師教育網絡聯盟計劃,進一步完善培訓制度,創新培訓機制,加強教師培訓,進一步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和學歷水平。
2.完善現代教師管理制度。
嚴格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和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把好教師入口關。轉換用人機制,實行教職工全員聘用制,進一步改革完善教師職務聘任制度。制定和完善吸引優秀人才從教的政策措施,建立吸引優秀人才到農村任教的機制。加強中小學編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建立區域內公辦學校之間中小學教師和校長定期交流和輪崗制度。完善職業教育兼職教師的聘任與管理制度,積極鼓勵職業院校從行業企業招聘教師。改進高校教師人事管理制度。完善教師崗位分類管理、公開招聘、業績評價和薪酬分配辦法。健全教師考覈評價機制,嚴格管理,不斷優化教師隊伍。
3.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
各級政府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關心教師,努力改善教師尤其是農村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解決實際困難,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切實依法保障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平均水平,並逐步提高。健全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大力宣傳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模範事蹟。
(六)加強學校領導幹部隊伍建設和黨建工作。
1.加強學校領導幹部隊伍建設。
提倡教育家辦學。選拔一批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能力突出、潛心辦學的優秀人才擔任各級各類學校的主要領導。改進對學校主要領導幹部的管理與考覈制度,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幹部的培訓,不斷提高領導學校發展與改革的能力。加強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增強建設和諧校園的能力。堅持和完善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貫徹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的運行機制。堅持和完善中小學校長負責制,強化學校領導班子任期考覈。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繼續完善民辦學校董事會、理事會領導的校長負責制。
2.加強學校黨建工作。
全面推進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提高黨建工作水平。改進和創新學校基層黨組織的工作和活動方式,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增強黨組織的工作活力。做好在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和大學生中發展黨員的工作。進一步推進學生黨建工作。抓好民辦高校黨建工作,爲民辦高校的健康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 (七)加快構建現代化教育體系,積極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
1.完善終身教育體系。
進一步理順各級各類教育的關係,形成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職前教育與繼續教育相互銜接,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有組織學習與自學相互補充的良好格局,建立各級各類教育相互銜接、相互溝通的教育體系,爲國民構築更加暢通的成才之路。
2.積極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
完善教育資源服務與應用系統,促進全社會學習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建設開放、靈活、方便的全民學習、終身學習平臺。構建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企業、學習型社區和學習型鄉鎮,努力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理念和良好社會風尚。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學校在終身學習中的作用。改革成人教育辦學模式,大力發展多樣化的繼續教育和社區教育。加大投入,健全工作機制,鞏固和擴大掃盲教育的成果。整合各類教育資源,建設城鄉社區學習中心。辦好老年大學,擴大覆蓋面。實行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歷證書並重的制度。建立非義務教育階段彈性學習制度,完善學分制,方便學習者分階段完成學業。完善自學考試製度。積極發展非學歷教育,鼓勵自主學習,促進學習途徑、模式和方法的多樣化。
3.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
以教育信息化帶動教育現代化。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建設覆蓋全國城鄉的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多形式、多渠道向全國特別是中西部農村地區輸送優質教育資源,提高農村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併爲農民學習實用技術服務,爲農村基層黨員和幹部培訓服務。加快普及信息技術教育,全面提高教師和學生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實現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有機結合。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努力構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繼續加強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學校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建設和高校校園網建設,創建國家級教育信息化應用支撐平臺。加快教育信息資源開發,形成國家信息教育資源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技術服務支撐體系。加快教學科研網絡、教育政務信息化、高校數字圖書館等應用工程建設。加強教育信息化標準體系建設和專業人才培養,組織對關鍵技術問題的攻關,爲教育信息化提供保障。
4.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鞏固、發展漢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成果,大力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提高學生普通話交際能力、漢字書寫能力和語文應用能力,積極開展少數民族漢語課教師的普通話培訓。加強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開展漢字應用水平測試。加強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和語言研究工程建設,推動中國文字的國際標準化和民族語言文字的信息化。
(八)加強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提高教育對外開放水平。
1.堅持教育對外開放。
積極開展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增強我國教育的國際競爭力。完善中外教育工作磋商機制,構建雙邊、多邊教育合作與交流平臺。擴大對發展中國家教育援助。推進與外國政府互認學歷學位。健全教育涉外法規體系和質量保障機制。鼓勵高校積極參與國際教育服務競爭。
2.擴大留學規模。
繼續堅持“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方針。改革和完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和管理制度,加大高層次人才選派力度,爲我國重大科研攻關和重點學科建設服務。採取切實措施,大力吸引海外優秀人才回國工作,鼓勵他們以多種形式爲國服務。不斷擴大來華留學教育規模,建立和完善來華留學教育工作的管理機制和模式,逐步提高來華留學的層次。
3.推動中外合作辦學。
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積極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加強管理與引導,辦好若干具有示範作用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辦學項目。推動我國高校與世界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進行“強強合作”和“強項合作”。
4.加強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完善漢語國際推廣的統籌協調機構,加快建設漢語國際推廣基地和網絡平臺。加快推進孔子學院建設,規範管理、提高教學質量。適應多樣化的需求,加強漢語國際推廣教材的開發和應用,做好漢語國際推廣教師的培訓和選拔工作,改進漢語水平考試及其管理模式。加強漢語國際推廣的研究工作。
(九)建立健全資助體系,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受教育機會。
1.建立健全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建立高等教育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制度,加大資助力度,擴大受助學生比例,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改進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和行業工作的助學貸款國家代償制度。繼續實行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的“綠色通道”。鼓勵社會捐資助學。
2.完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政策體系。
建立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制度,資助所有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鼓勵地方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設立多種形式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完善以國家助學金爲主,多種形式的獎學金、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學校減免學費等爲輔的資助政策體系。
3.依法落實義務教育階段資助政策。
在農村並逐步在城市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全面落實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城市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也享受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增強教育發展的生機與活力。
1.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進一步明確中央、省、市(地)、縣、鄉各級人民政府對教育的管理責任。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爲主管理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完善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人民政府爲主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完善在國務院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爲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
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律地位,完善學校法人制度,建立和完善現代大學制度。積極推進學校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辦法改革。依法規範和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鼓勵學校開拓創新,辦出風格和特色。繼續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新型高校後勤保障體系。
2.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辦學規範、管理有序、監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學校管理,推進科學民主辦學和依法辦學。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與衛生管理制度、安全預警機制,健全師生意外保險和醫療衛生保險制度及健康體檢制度,努力建設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諧校園。
3.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依法落實對民辦學校的有關扶持政策,特別是稅收優惠政策,保障民辦學校教職工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等方面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教職工享受同等的權利,落實民辦學校學生在升學、評獎評優等方面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學生享受同等的權利。政府對爲民辦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規範管理,落實民辦高校督導制度,實行民辦學校年檢制度,確保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督察和財務狀況的監管,督促民辦高等學校穩定規模、規範管理、提高質量。儘快形成政府依法管理、民辦學校依法辦學、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管理格局。
(二)加大教育投入,加強經費管理。
1.加大公共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力度。
明確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並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將教育列入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各級政府要依法落實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財政年度預算和執行結果都要達到教育經費支出的法定增長水平,並確保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
2.完善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政府對義務教育負全責,逐步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高中教育以政府投入爲主,逐步增加政府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力度。在政府增加對高等教育投入的同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與社會投入相互補充的高等教育投入格局。拓寬經費來源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體制。制訂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和生均撥款標準。根據事業發展需要,不斷增加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提高生均經費標準,改善辦學條件。各級政府教育經費支出,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在財政預算中單獨列項,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且向社會公佈,確保落實到位。完善教育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進一步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積極鼓勵企業、個人和社會團體對教育捐贈或出資辦學,研究並適時出臺對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國民待遇原則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政策。
3.切實加強教育經費管理。
牢固樹立勤儉辦教育的思想,建立科學、規範的教育經費管理制度。改革撥款辦法,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完善公共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進一步規範、改進各類學校的財務管理,加強項目管理,堅決反對一切浪費現象,反對學校建設中追求奢華的現象,努力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加強對公辦學校貸款的管理,控制貸款規模,注重防範並努力化解貸款風險。嚴禁挪用、截留、擠佔、平調教育經費。建立健全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制度,完善監督機制並加大監督力度,預防和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爲,確保經費安全。
(三)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依法治教。
1.加強教育法制建設。
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法律法規體系。推進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學位條例的修訂工作,適時啓動學校法、考試法、終身學習法、學前教育法和教育督導條例的起草工作。積極推動各地制定必要的配套性教育法規。
2.改進教育行政管理。
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服務職責,堅持依法行政,減少審批項目,規範行政審批。改進管理方式,更加註重運用法律、規劃、撥款、標準、信息服務等手段,對教育進行宏觀管理。全面加強教育規劃工作,建立規劃的動態調整和實施監測機制。完善科學、民主和依法決策機制,加大決策環節的制度化建設,推動教育政務公開工作,促進決策與管理的科學化和民主化。積極開展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培訓,提高行政管理幹部素質。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加強行政執法工作,完善監督機制,健全權益救濟制度。
3.大力加強教育督導工作。
建立健全對地方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評價體系,建立和完善對學校科學有效的督導評估體系,逐步建立教育實施狀況的監測體系。進一步改進教育督導的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督導檢查的限期整改制度、督導檢查結果的公報制度、教育重大問題的監測報告制度。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
4.從嚴治教,加強管理。
規範學校收費行爲,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實行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認真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進一步規範公辦高中收費政策,加強對高校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管理。堅決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和校務公開制度,接受廣大羣衆和社會的監督。維護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嚴格考試管理,確保考試安全、公正,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強化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制度。堅決制止非法社會中介機構參與高校招生。切實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的監督與管理,特別是對基本辦學條件、辦學行爲和教學質量的監督與管理。依法規範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行爲,切實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大力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健全有教育系統特點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抓好教育系統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四)全社會共同努力,開創教育發展新局面。
1.加強各級政府對教育的統籌領導。
保證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各級政府要切實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爲考覈領導政績的重要指標,確保教育優先發展落到實處。要研究解決教育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深化相關領域改革,改善教育發展環境,爲教育多辦實事。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科學的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認真落實關於推動教育發展與改革的政策,組織實施好教育發展的重大工程項目,完善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整治校園及周邊環境,保障校園的安全、穩定。從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出發,妥善解決人民羣衆關心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
2.全社會共同努力推進教育事業發展。
教育事業的發展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持。要深入動員、廣泛宣傳,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氛圍。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採取多種形式和辦法,支持學校建設,參與學校管理,積極爲教育發展貢獻力量。新聞媒體要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輿論監督,積極宣傳教育發展和改革的成就。加強文化建設,爲青少年提供內容健康向上、具有藝術魅力的精神產品。充分發揮羣衆組織、社會團體在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形成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教育發展與改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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