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轟炸倖存者和遇難者家屬向日本政府索賠案24日在東京地方法院開審,原告要求政府賠償他們因轟炸遭受的損失,還試圖阻止日本修改和平憲法。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美軍對東京實施多次轟炸,尤其以1945年3月10日凌晨的東京大轟炸最爲嚴重。原告指控日本政府發動戰爭並且拖延戰爭,間接導致東京轟炸發生,之後還不履行政府職責賠償平民損失。
集體索賠
本案原告共112人。他們於今年3月10日在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訴狀,1944年11月至1945年8月,東京遭受美軍100多次空襲,其中包括3月10日的東京大轟炸,當時東京一片火海,導致大約10萬人喪生。
原告認爲,至少從1944年7月起,日本政府發動的戰爭就已註定失敗,而政府繼續拖延,間接導致東京遭受轟炸。
原告要求日本政府道歉,並索賠12.3億日元(約合1000萬美元)。
兩名美軍轟炸名古屋的受害人在上世紀80年代曾以類似原因提起訴訟,要求得到政府賠償,但法庭以“當國家命運處於危機時,人民只得承受”爲由拒絕了他們的請求。
原告出庭
據《日本時報》25日報道,原告之一、現年74歲的木森滿(音譯)24日出庭作證。他含淚告訴法官:“我感覺被國家拋棄了。”
木森的父母和弟弟在東京大轟炸中喪生。當時僅僅12歲的木森從此淪爲孤兒。他說,日本政府從沒給他提供過任何幫助。
日本政府律師24日沒有發表聲明。此前,他們辯稱,政府不應爲戰時平民傷亡負責。
擔憂修憲
原告在訴狀中還說,日本政府對日本前軍人及其家屬提供了賠償,卻讓平民承受傷痛和損失,這違反了日本憲法第十四條。這一條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對於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推動修改日本憲法,另一名倖存者永井表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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