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關寶安區公路局所在的公路管理中心大樓改造工程,是否存在違規行爲等情況,寶安區正在對此進行調查覈實。昨日下午,寶安區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就有關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改造工程有關問題作出迴應,透露總投資2736.34萬元,其中大樓大門163.4萬元、大堂改造628.45萬元。
該發言人表示,5月23日前後,有關媒體和網站先後對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改造工程相關情況進行了報道,寶安區對新聞媒體和廣大網友的監督和關心表示衷心感謝,並表示該區對媒體和網站所報道和討論的相關問題高度重視,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覈實。至於該工程改造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行爲等情況,目前正在調查覈實中。
他表示,寶安區公路局是區屬事業單位,人員經費自籌。媒體和網站所指的寶安區公路局辦公大樓系200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的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該大樓由7家企業和區公路局共同出資興建,區公路局產權佔31.4%。區公路局使用面積6480平方米,7家企業使用面積8451平方米,大樓對外出租10300平方米。
他在通報中還表示,5月23日前後媒體報道和網上披露的這次改造工程於2006年6月16日開工,同年10月23日竣工。改造項目包括大樓大門、大堂改造、地下車庫改造、露天停車場、市政通道、公益廣告燈箱、玻璃幕牆、LED顯示屏、文化浮雕等11個子項目,總投資2736.34萬元,其中大樓大門163.4萬元、大堂改造628.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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