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 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推向新階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吳儀
2006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於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的修訂,進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爲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愛護,是獻給全國3億多少年兒童的一份節日禮物。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不僅是億萬家庭最大的關切,也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興旺發達、後繼有人的根本保障。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始終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作爲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頒佈以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實施,爲保障未成年人權益做了大量工作,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構,爲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障;加強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建設,不斷完善有關政策措施,促使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的法律落到實處;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努力營造有利於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的社會氛圍;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解決未成年人生存和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經過努力,我國未成年人在政治、經濟、社會、家庭等各個領域的權利得到進一步實現,未成年人權益保障事業取得很大進步。
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由於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我們還不能爲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提供更充足的物質基礎,一些地方、部門對未成年人權益保障工作重視不夠,未成年人生存、保護和發展領域還存在不少問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事件還時有發生。特別是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領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如城市流動兒童增多,農村留守兒童大量存在,數以百萬計的孩子沉迷網絡,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呈現低齡化趨勢。爲適應新形勢下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未成年人保護面臨的突出問題,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了全面修訂,進一步明確了未成年人的權利,強化了政府、家庭、學校、社會的保護責任,着力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加強了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這部法律的頒佈實施,對於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爲實施好這部法律,我們必須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實履行職責,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羣衆性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帶頭學習、遵守、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按照法律的要求,擔負起政府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領導和協調職責。要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進一步健全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認真落實責任,加大經費投入。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保證法律的實施。要研究新形勢下未成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的特點、規律和方法,加強立法、司法、執法和監督的協調配合。各級共青團組織要把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爲重要任務,採取多種形式,對未成年人開展生動活潑的思想教育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堅決掃除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醜惡現象,着力優化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各級婦聯要與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社區密切配合,辦好家長學校、家教指導中心,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推廣家庭教育經驗,爲未成年人的父母提供科學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導。其他有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羣衆性組織,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積極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努力形成政府主導,家庭、學校、社會組織、司法機關密切配合,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愛護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
要採取羣衆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重要意義、法律的主要內容和違反法律應當承擔的責任,確保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特別是各級宣傳部門要認真做好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宣講活動,將其納入普法規劃,組織人力物力,加大宣傳力度。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帶頭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斷提高廣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各類大衆傳媒及各類互聯網站等都要增強社會責任感,把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爲義不容辭的責任,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積極製作、刊登有關內容,努力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文化、宣傳、出版單位都要積極行動起來,爲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作出應有的貢獻。總之,要通過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宣傳教育,促進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貫徹實施,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愛護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未成年人事業的良好風尚。
三、完善政策法規,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各項權益的落實
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以憲法爲基礎,以未成年人保護法爲主體,包括其他相關法律在內的保障未成年人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法律體系。十多年來,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與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相關的行政法規,各地區也都制定了相應的地方性法規。今後,還要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繼續制定完善相關行政法規和配套政策措施。在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時,要與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有機結合起來,使有關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規定都能得到貫徹落實。要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特別要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行爲,堅決制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權代法等違反法律的行爲,切實保障法律規定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落到實處。
四、採取有效措施,着力解決未成年人權益保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做好未成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既要着眼長遠目標任務,綜合治理,又要針對一個時期的突出問題,重點整治。當前要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解決影響未成年人生存、保護和發展的難點問題和新情況、新問題。一要進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認真落實“兩免一補”等各項扶助政策措施,確保適齡兒童都能接受教育。要深入開展素質教育,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綜合素質。二要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衛生保健方面的規定,全面落實嬰幼兒免費接種免疫制度,加強對影響未成年人健康的各類疾病的預防和控制,積極推進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三要大力開展形式多樣、深受未成年人喜愛的文化藝術活動,全面推進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向未成年人開放,豐富未成年人精神生活。四要進一步淨化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環境,深入開展互聯網、網吧、出版物以及校園周邊環境等各項專項整治工作。五要嚴厲打擊僱傭童工、拐賣兒童、虐待兒童等各類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社會醜惡現象。六要加大對農村未成年人工作的支持力度,積極採取措施加強對留守兒童的幫帶、教育和監護以及流動人口中未成年人的關愛力度,切實維護好他們的各項權益,使他們能夠與城市孩子一樣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健康成長。
胡錦濤總書記指出,關心未成年人的成長,爲他們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社會環境,是黨和國家義不容辭的職責,是開創國家和民族更加美好未來的戰略工程,也是實現億萬家庭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以貫徹實施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爲契機,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推向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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